FIBA2000规则(2)
�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成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其罚则是跳球或掷球入界。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多个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27.4.2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投篮成功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得分的球队不得获得一次要登记的暂停。

  27.4.3没有用过的暂停不可带入下一节或决胜期内。

  第28条替换

  28.1规定

  28.l.l在替换机会期间球队可以替换队员。

  28.1.2一次替换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且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报告犯规或违例已结束了和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某队已请求了替换,对方队投篮得分时。一次替换机会结束,当:

  ·裁判员持球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时。

  ·裁判员持球或不持球进入罚球区执行第1次或仅有的一次的罚球时。·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28.1.3已经被替换的队员和已成为队员的替补队员,他们分别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或离开比赛,直到已出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段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例外:

  ·某队已被减缩到少于5名队员。

  ·涉及到纠正失误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

  28.2程序

  28.2.1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他应亲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替换,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他应坐在替补席(长凳/椅子)上直到替换机会开始。

  28.2.2一旦替换机会开始,记录员应通过发出他的信号向裁判员指明已提出了替换请求。

  28.2.3替补队员应停留在界线外,直到裁判员给出替换手势。

  28.2.4已被替换的队员不必向裁判员或记录员报告。允许他直接去他的球队席。

  28.2.5替换应尽可能快地完成。已达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必须在30秒钟内被替换。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误,应给违犯的球队登记一次暂停。

  28.2.6如果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中请求替换,该替补队员必须在进入比赛前向记录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