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2000规则(1)
��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号码至少高10厘米。

  ·号码的宽度应不少于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

  ·同队队员不得使用重复的号码。

  允许上广告的地方应遵守各自比赛的规程规定,并不得干扰背心前后号码的可见性。

  13.2.5主裁判员不应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装备(指甲应仔细剪好)。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是允许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包扎,不会使其他队员受伤。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断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

  13.2.6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篮球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13.2.7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首先得到国际篮联世界技术委员会的批准。

  13.2.8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队名列前的队(主队)应穿浅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队名列后的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13.2.9对于国际篮联的主要正式比赛,同队的所有队员应穿:

  ·相同颜色或是相同复合颜色的鞋。

  ·相同颜色或是相同复合颜色的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