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义之所至
�约坑人;将来如果我大红了,分钱会少——你觉得呢?”

  “合同的事儿啊,容我想想。”

  顾诚对法律并不专精,不过恰好上个月他为了逃离公司,特地研究过。

  所以,也算是现学现卖。

  东夷法律对艺人合约期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条。

  首先是法定最长经纪约期限只有7年。其次是未成年人由家长代理签的合同,在本人成年后可以要求重签一次。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到期之后还有一年续签缓冲期。

  权宝雅还是13岁的小孩子,理论上s-m想束缚住她的话,可以签到2005年11月5日——也就是她19周岁生日的时候为止。

  “还是签长约吧,公司压榨不了你多少的,你家也不差钱。”顾诚稍微想了想,说出了一个和她亲哥相反的意见。

  但是权宝雅听了之后,却反而松了口气,让顾诚看了都觉得可爱。

  “你这孩子,本来就想签到19周岁的吧。还来找我求安慰。”

  权宝雅委屈地说:“人家是听说,社长为了捧我,筹了30亿(夷币)的宣发费。我要是再不肯签长约,有点没良心,怪不好意思的。”

  顾诚听了,竟然有点肃然起敬。

  这种颇有古风的想法,后世的他几乎没见过——

  互联网让世界扁平,但也让“义”字渐渐消逝。

  人与人之间带着人味的志同道合,渐渐被钱与钱之间冷冰冰的媾合所取代。

  艺人的包装,本来就是风险很大的投资。广告费大把砸下去,艺人实力不过关、最终红不起来的例子比比皆是。

  搁十几年后的华夏,圈子里到处都是“扶不起的阿斗,捧不红的x甜”之类的谚语。

  考虑到权宝雅说李社长为捧她筹了30亿夷币,这份知遇之恩就该顶格签个长约。

  “没想到你这么明理仗义,倒是小看你了。”顾诚爱怜地摸摸权宝雅的脑袋。

  “可是,我还未成年,爸妈都觉得哥哥比较懂。”权宝雅说着,叹了口气,求教道,“所以我就想,你口才比较好,能不能教我一套道理,我好回去转述给爸妈听,说服他们。”

  未成年人的签字,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权宝雅的合同,最终还是得监护人签字才算数。

  “原来你是来求教个说辞……让我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