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最后手段
战略潜艇导弹发射筒的原因很简单:《伦敦条约》只限制了核弹头载具、即潜射弹道导弹的数量,而没有直接限制战略潜艇的数量,减少单艇携带的导弹数量,能够建造更多的战略潜艇,也就能够提高战略潜艇的总体生存能力。说简单点,就是避免在一个篮子里装太多的鸡蛋,而是要尽量将数量有限的鸡蛋装在更多的篮子里面。
一艘潜艇到达携带多少导弹算是比较合适,得由实际情况决定。
除了效费比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伦敦条约》对各国海基战略力量的限制。美国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还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即便按照每艘艇运载20枚计算,也能保有12艘战略潜艇,将这些战略潜艇平均分配到太平洋与大西洋上,并且确保1半的潜艇在航执勤,两个方向上始终有3艘战略潜艇在勤,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方向上的任何一艘战略潜艇在敌人的突然袭击下幸存了下来,就能给予敌人毁灭性的打击,而6艘战略潜艇同时被击沉的可能性不会超过百万分之一,所以美国没有必要继续减少单艇载弹能力,即没有必要增加战略潜艇的数量。虽然共和国也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也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但是共和国的战略环境要比美国糟糕得多,战略潜艇主要在渤海、黄海、东海与南海活动,巡逻区域非常狭窄,生存概率自然低得多,因此有必要通过增加潜艇数量的方式来提高生存概率。法国与英国的海基地战略力量都非常有限,完成第一阶段削减工作之后,各剩下64枚潜射弹道导弹,如果在一艘潜艇上部署20枚,则只能装备3艘潜艇,而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至少需要4艘战略潜艇(理论上只需要2艘,可是战略潜艇也需要大修,更需要正常维护,所以实际要求要高得多),所以两国把单艇载弹量设为16枚,保证拥有4艘战略潜艇(即便到了第三阶段,两国也各拥有2艘战略潜艇,可以保证在80%的时候,至少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
由此可见,俄罗斯坚持增强战略潜艇的载弹能力,肯定有其特殊原因。
众所周知,《伦敦条约》的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俄罗斯能够保有180枚潜射弹道导弹,为美国与共和国之后的第三大海级战略力量保有国。照此计算,俄罗斯应该将单艇载弹量设为20枚,以此保留9艘战略潜艇,在北方舰队与太平洋舰队各部署数艘,从而获得全面的战略威慑力。
问题是,决定战略潜艇数量与载弹能力的,不仅仅是《伦敦条约》。
对俄罗斯这种国家实力相对有限,却想保持军事大国地位的国家来说,在发展战略力量、特别是耗费巨大的海基战略力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反而不是《伦敦条约》,而是基本国家实力。
别的不说,俄罗斯当局�
一艘潜艇到达携带多少导弹算是比较合适,得由实际情况决定。
除了效费比之外,最主要的还是《伦敦条约》对各国海基战略力量的限制。美国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还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即便按照每艘艇运载20枚计算,也能保有12艘战略潜艇,将这些战略潜艇平均分配到太平洋与大西洋上,并且确保1半的潜艇在航执勤,两个方向上始终有3艘战略潜艇在勤,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方向上的任何一艘战略潜艇在敌人的突然袭击下幸存了下来,就能给予敌人毁灭性的打击,而6艘战略潜艇同时被击沉的可能性不会超过百万分之一,所以美国没有必要继续减少单艇载弹能力,即没有必要增加战略潜艇的数量。虽然共和国也是海基战略力量的大户,在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也保有240枚潜射弹道导弹,但是共和国的战略环境要比美国糟糕得多,战略潜艇主要在渤海、黄海、东海与南海活动,巡逻区域非常狭窄,生存概率自然低得多,因此有必要通过增加潜艇数量的方式来提高生存概率。法国与英国的海基地战略力量都非常有限,完成第一阶段削减工作之后,各剩下64枚潜射弹道导弹,如果在一艘潜艇上部署20枚,则只能装备3艘潜艇,而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至少需要4艘战略潜艇(理论上只需要2艘,可是战略潜艇也需要大修,更需要正常维护,所以实际要求要高得多),所以两国把单艇载弹量设为16枚,保证拥有4艘战略潜艇(即便到了第三阶段,两国也各拥有2艘战略潜艇,可以保证在80%的时候,至少有一艘战略潜艇在执行战备巡逻任务)。
由此可见,俄罗斯坚持增强战略潜艇的载弹能力,肯定有其特殊原因。
众所周知,《伦敦条约》的第一阶段削减工作完成之后,俄罗斯能够保有180枚潜射弹道导弹,为美国与共和国之后的第三大海级战略力量保有国。照此计算,俄罗斯应该将单艇载弹量设为20枚,以此保留9艘战略潜艇,在北方舰队与太平洋舰队各部署数艘,从而获得全面的战略威慑力。
问题是,决定战略潜艇数量与载弹能力的,不仅仅是《伦敦条约》。
对俄罗斯这种国家实力相对有限,却想保持军事大国地位的国家来说,在发展战略力量、特别是耗费巨大的海基战略力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反而不是《伦敦条约》,而是基本国家实力。
别的不说,俄罗斯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