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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的舞台太大,即使是他最重要的人,他们也很难在人群中找到彼此。他听他唱摇滚,不由得想起他年轻的时候,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二十岁的黎舒站在嘈杂的酒吧小舞台上唱歌,身後同样也是郑鸣海,他坐在二楼,黎舒一抬头他就看清了他的脸、他的眼睛,和他眼中闪著的火花。那是他爱情的开始,在他毫无自觉的瞬间,现在台上那俩人倒是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他们觉得圆满,而他的爱情,又该往哪里走。

  荣耀锦还是最喜欢听黎舒唱情歌,喜欢看他站在舞台边上,单手抚麦,闭著眼睛唱歌。那时候的他最接近曾经在他怀中时的样子,那双原本该弹一辈子钢琴的手指,慢慢的在冰冷的黑色金属杆上爬,就像在描摹著情人的轮廓一般。生活中的黎舒并不太多愁善感,至少荣耀锦是这样认为的,他就是跟情人撒娇,也是硬邦邦的。他想大概他把那些丰富细腻的情感都放到了歌里。他唱情歌时深情是深情,却极少落泪,至多红了眼眶,反倒是嘴角扬起的些微弧度,更为煽情一些。

  被他迷惑的人,真的不只荣耀锦。黎舒连著唱完三曲,在台上喝水休息,还未开口说话,远处山上浑厚的男声又喊了过来:“黎舒──我爱你──”

  这次的倒十足情深与真诚,只是难免还是引来嘘声和笑声,黎舒包了一口水略微诧异的望向他的方向,正要回应,那边又喊过来:“黎舒──你嫁给我好吗──”

  “哇──!!”

  满场哗然,但听得出来,那人并非恶意的嘲讽。

  黎舒立刻哈哈大笑起来,将手中剩下的水洒到空中,看来开心得厉害,他走到麦前点点头,“谢谢你爱我。”接著又抬起手冲声音的来源方向使劲挥:“但是抱歉我只做新郎啊──”

  黎舒做得开心,他倾尽了全力,荣氏也赚了个盆满钵满。30天的演唱会场场爆满,总票房达到1.2个亿。媒体已经开始转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他的坚持和自信赞叹不已,谁都钦佩强者,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们开始津津乐道於他那似是而非的出柜,有说这已足够,话何必说得太白,他是歌手,就该用他的音乐说明一切,何况他从未避讳自己与郑鸣海的感情。但也有不那麽满意的,认为他避重就轻了些,还好演出未完全结束,他们还可以期待,期待他的最後一场,又会有怎麽样的表白。

  转眼就是结束的那天。上午荣耀锦与黎舒早早的一起开会,因要加一段表演,现场还有诸多需要协调之处。大家都显得喜气洋洋,刚开始时可是谁也无法百分百的确定,能将30场顺利做完,还能够如此成功。荣耀锦在散会时叫住了他,这是难得的能够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其它时候黎舒不是在工作,就是有郑鸣海陪在身边。

  “黎舒,不要走。”荣耀锦直截了当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