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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这首歌郑鸣海自己已唱过千百遍,依旧在那一刻被他打动,因他歌声中那份单纯的温柔:

  you know,you know i love you so,

  you know i love you so

  ☆、4 暧昧

  黎舒闭著眼唱歌,脑海里反反复复播放当初与郑鸣海初次见面时的情景。其实也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黎舒却觉得他在他身边,已经很久很久。

  心中有太多感情在翻涌,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於是他只能闭了眼歌唱一首自己都听不到的歌──睁眼却见那人就在眼前,和他的女友一起,为他唱的歌鼓掌。

  “小舒,原来你也会骗人啊──”魏蕾拖长了语调,故意做出不高兴的样子,“不行!你得做我们主唱,必须的!”

  “我真不会……”

  “不会他教!”魏蕾一把拉过黎舒,将他往郑鸣海身上塞:“包管你会!”

  “黎舒,试试跟我们一起唱歌,好不好?”

  “我想与你一起站在台上。”

  郑鸣海的这句话,彻底的打动了黎舒,他点点头,然後开始认真的学习唱歌。

  黎舒的嗓音条件非常好,乐感更是没得说,郑鸣海诧异原来他对五线谱也这麽熟的,就问他是不是学过音乐。

  黎舒想了想,只轻飘飘的说了句:“我小时候学过一段时间钢琴罢了。”

  这话郑鸣海不是太信的,但黎舒不愿意说,他也就不多问,一心一意的教起他来。

  说来唱摇滚在外人眼里好像不是那麽难的事,只要嗓子不太差,谁都能吼上那麽一嗓子。其实不然,好的摇滚歌手,对现场的要求特别的高,要放得开还要收得住,音域要广,最要紧的还是一定要有力量,打动人心的力量。

  可就连这一点,黎舒也是不缺的。郑鸣海要他学快歌,找特别节奏特别激烈的歌给他唱,他也能很快学会,他天分足够,只是差些好的方法,还有经验和体力。

  “小舒,你m我这里。”郑鸣海把黎舒的手抓了来,放在自己结实的小腹上:“你感受一下,我是怎麽呼吸的,然後照做。”

  黎舒觉得掌心的皮肤有些发烫,还没回过神,郑鸣海又站到黎舒身後,大掌钻到他衣底,按在腹上,另一只手轻轻托著他的下巴,要他随著他的节奏呼吸和发声:”小舒,试一试,把所有的气都吐出去,然後再深吸──对,慢慢的再吐出来,啊……“

  ”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