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非常不一样,他注意美观,我是怕标题不够鲜艳在摊上看不见,他那不慌不忙的模样终于把我斗急了,该骂的粗话都骂了,然后说:“我就要这个,你他妈的就得给我。”

  “好,好,好。老大,你别着急,我知道你要什么,给你,都给你。”这个老好先生一点脾气也没有,还乐呵呵的。

  事情过去了,我又说得那么狠,我想哪里还有不照办的事,结果刊物一出来,他原来是什么颜色,还是什么颜色。

  我的第一反映是x他妈的,这孙子!我把封面粘在墙上看来看去,发现王勇是对的,那颜色非常跳,而且更加美观大方。那天看见他我就跟他认错,说他的颜色是对的,他笑呵呵地说:“那不就是你要的颜色吗?你就是没说罢了。”

  我不得不服。

  王勇是个好孩子,是个有正义感和责任心的人。不管什么事情,他看不惯就会说话,经常会给他的同事争取一些东西,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他自己的苹果电脑。他身上的嬉皮的感觉对我最有亲和力,我喜欢有原则的孩子,不管好坏。

  戴政说洪晃(一)

  我和洪晃认识实在是偶然,偶然得事后想起来,都觉得是不是这就算认识了?

  1999年的下半年,正是互联网席卷大陆的时候,谁圈点钱,都想搞个网站;搞好了网站,去圈更多的钱。而我正是在这个时候认识洪晃的,因为她既圈到了钱,又想圈更大的钱!

  我当时在新浪网当着个不小的官,也管着四五十个人。有一天,我的一个部下很神秘地跟我说,问我有没有兴趣换个环境,说有个很有钱的人也想搞互联网,想找我去谈谈。我问他是谁,他环顾了四周,更神秘地说:是陈凯歌的前妻!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洪晃。

  第一次见洪晃是在西单的“星巴克”。

  在我那个部下跟我说完这个事情后的两天,我们就约好了地点,定好了时间,就像彼此面试一样开始了“谈谈”。

  我见到她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个懒虫,爱睡懒觉。我们的时间定在中午,已经是很照顾爱睡懒觉的人了,可她还是迟到了。

  那时候的她,头发很长,扎了个头箍,整个给我的感觉是很前卫的女人。

  我们的谈话很简单,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我们谈了技术,谈了网站的制作流程,谈了很多专业性的东西,却惟一没谈她的个人情况,这是我很后悔的。

  直到后来做了她的部下,才发觉我错过了惟一一次平等地和她交流个人情况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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