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一章 杀盗者,非杀人
�引杂篇耕柱,证明李恪并非如他所想,对墨义一窍不通。他并未去想李恪背书的速度,只觉得所谓田展自幼教习之说,或有其实。

  不过略觉满意,却不代表他会在问话中放水。为赵墨着想,若李恪当下之能不能远胜于辛凌,这假钜子不如不换,这一点和师承背景皆无关系。

  他正正神色,依着腹稿问出第三个问题:“赵墨起于谈辨一脉,谈辨有二要,为何?”

  “一曰名,一曰实。名者重取,实者重经,二者兼习经说,此皆谈辨之重。”

  取乃取巧,也就是谈判的技巧。

  墨家谈辨讲求用技巧去说服人,用实物去证明事,这是核心内容,而经说则是对经、取二学的名词解释。

  一直以来,经上下,取大小,经说上下,合成墨辩六书,是谈辨与说书两脉的进阶课本。而赵墨相比楚墨轻于机关,更看重对墨辩六书的学习和解读,所以这六篇文,也是慎行在路上对李恪教学的重点,其比例甚至要超过十论和非儒,李恪早已烂熟于胸。

  葛婴的表情愈发和蔼,连声音都变得亲近了些许。

  他等着程郑和邢三姑说出“善”,扬声问道:“题《取》,杀盗者,非杀人。”

  李恪的神色终于郑重起来。

  杀盗者,非杀人是《小取》当中的一个论题,在墨辩中的地位就如同名家的白马非马,不仅墨家在辩,百家也在辩,其中深涩,似乎远远超出一场钜子考的标准,反倒更接近于九子考。

  这算是刁难么?

  还是爱之深,责之切?

  李恪在脑子中转了一圈,发现这个问题全无意义,还不如集中精力对付面前的考题。

  他轻轻甩了甩头,在心中组织了一下语句。

  “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

  “白而明之,则盗匪是人,可盗匪再多也不能代表所有人。因为世上没有了盗匪,不代表世上无人。人们厌恶盗匪,是厌恶盗匪的行径,想要没有盗匪,更不是想要世上无人。”

  “人们希望盗匪消失,在于希望自身劳作不被掠夺,人们反抗盗匪,杀的是盗匪的行径,而不是盗匪这个人。而如何评判盗之一事,我等可观其义也。”

  “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孟轲空有奇谈,而世人从之。我听闻嶸山有盗,名为沧海,劫富而济贫。官府捕他,乃因其触犯秦律,然其为义而盗,盗而不取,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