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出事了?
�很难。

  一首伟大歌曲的诞生,或许不需要多么才华四溢、天赋惊人,也不需要多么深厚的积累,但那偶然之间的灵光一闪,却是需要很大的运气。

  比如说,披头士乐队公认最伟大的作品《yesterday》,就是保罗-麦卡特尼梦到的一段旋律,在此基础上改编完善。

  但换个角度来想,没有足够的天赋和积累,根本不可能出现所谓的“灵光一闪”。

  罗杰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已经足够,只差一点运气,又或者是积累还不够深厚。

  总之,罗杰想要的那种“灵光一闪”,至今为止还没有出现过。

  零散的旋律碎片不断响起,罗杰低着头,双眼紧闭,手指无意识地在琴弦上拨动着。

  小巧玲珑的音箱中响起的并非是圆润的低音,而是偏向于中高频的音色,非常接近于吉他的音频区间。

  对于大多数摇滚乐的贝斯手来讲,这个音频区间都是很少用到的。

  当然,这并非绝对,若是有那个雅兴,你想把贝斯的音频调到纯粹的高音区,从原理上来讲也不是不行,只不过那是否还能叫贝斯,就值得探讨一番了。

  大多数乐队中,主要的创作者都是吉他手或者键盘手,这是由歌曲主旋律的音频区间所决定的。

  这两种乐器的“主音区”,都恰好在人耳听力最敏感的范围之内,而且能够形成连贯而完整的旋律。

  贝斯的主音区过低,而鼓则难以形成完整、连贯的旋律,因此,在大多数乐队中,都不会让贝斯手和鼓手作为主要创作者。

  至于主唱……

  他们懂怎么写歌吗?

  负责美如画就够了,写什么歌,写什么歌,写什么歌!

  咳咳……

  当然,这并非绝对。

  比如说,罗杰三人,都具备单独创作的能力,只不过胖子不喜欢争,安妮懒癌晚期,所以将这个任务丢给了罗杰。

  在胖子和安妮眼里,罗杰这个任务也完成的很出色,当然,事实上罗杰也是为了质量上的稳定性,干脆从前世带来的记忆中“搬运”,自己写的作品从来没有拿出来过。

  但这并不代表罗杰没有创作歌曲的能力。

  乐队刚成立那会确实还差不少,但现在,要让罗杰包揽乐队所有作品的创作,也不是做不到,只不过效率上会降低到和大多数正常乐队差不多的速度,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