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重金属的误区
严格来讲,metallica的主要风格应该算是介于重金属和激流金属之间,还要再加上一点速度金属的属性。

  不过,作为七十年代北美最具代表性的摇滚乐队,将其归入重金属乐队当中,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在那个年代,人们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激流金属,thrash-metal这个概念,也是从metallica出现之后,才被人们所定义。

  不过,和其它激流金属乐队不同的是,很少有敲击乐队会像metallica这样重视吉他,在歌曲中大量使用大段的吉他solo。

  这也是他们更像重金属乐队,而不是激流乐队的主要原因。

  这支乐队的成就没有必要多说,历史上最伟大的重金属摇滚乐队之一,激流金属的创始者,就足以说明他们的伟大。

  在1991年莫斯科郊外的摇滚音乐节上,三支乐队吸引了共计超过两百万名歌迷,其中就有一支乐队叫做metallica。

  提到metallica,有一首歌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那就是《一》。

  这首歌几乎一度成为metallica的标志性符号,将乐队碰上神坛的同时,也让metallica乐队从这首歌发行之初,就再也无法走出它的阴影。

  在《一》之前,3/4拍是摇滚乐中很少使用的节拍,但在这首歌中,3/4节拍却被metallica使用到了极致,几可称之为艺术。

  无论你是否喜欢重金属,无论你是否喜欢摇滚乐。

  只要听过一遍,一定会爱上它。

  当然,吉他solo出色的,并不仅仅只有这一首。

  重金属摇滚的一大特点,本就是喜欢使用大段大段的吉他solo,如《阿玛拉》专辑中的《我亲爱的孩子{sweet.child.o“.mine}》、《消失在黑暗中{fade.to.black}》等等,都有不逊色于《一》的、华丽到极致的吉他solo。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阿玛拉》和《所罗门之钥》这两张专辑中,安妮的发挥,甚至比罗杰这个主唱还要重要得多。

  话说回来,罗杰在乐队里的核心地位,最大的依仗本来也不是主唱的位置,而是能够源源不断拿出出色的作品。

  以三人之间的关系,也完全没有必要为“被抢去风头”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而担忧。

  至于理查森……

  这个胖子就和任何一支乐队的鼓手一样,功成名就、家财万贯、身边美女如云。

  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