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7章 三方合作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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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戈登补充道:“当然,还有一个方向,就是你们直接拿这批角色的版权去投资,不用管‘漫威宇宙’的事情,就像是现在的和一样。不过我不推荐你们这么做,毕竟漫威的漫画……主动权在他们手上。”
漫威和二十世纪福克斯谈判进展不顺利,以“在漫画中杀死神奇四侠”作为威胁这件事,在好莱坞也是有所传闻的。
这件事在罗杰的前世就有传闻,来到这个世界上,由于和好莱坞的“距离更近”,罗杰对于这些八卦了解的也更多。
其实说起来,只是一件分赃不均闹起的纠纷。
二十世纪福克斯以极低的价码从漫威手中得到了和的版权,凭借这两个系列获得了巨额的收入。
这数以亿计的利润,却是和漫威没有半点关系,后者自然不愿意。
再加上,随着漫威影业的成立,漫威开始尝试着打造自己的“漫威宇宙”,迫切希望回收那些重要角色的版权。
双方的纷争由来已久,虽然一直在谈,但在二十世纪福克斯的立场而言,所谓的谈判,更多的只是摆个姿态,拖延时间罢了。
看到二十世纪福克斯这样的态度,漫威的火气一上来,直接就威胁,要在漫画的新作当中,让神奇四侠堕落成反派,然后杀死他们。
——若是漫威真的这么做了,不说直接毁掉这个系列,但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在这个电影系列上的计划,肯定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虽然说电影不是漫画,但这种改编作品,必然是要受到原作的影响的,而且受到的影响还很大。
从这个例子上来讲,乐队拿着一大批角色的版权,理论上来说,完全可以甩开漫威自己干,就像是二十世纪福克斯所做的那样。
但是,若是这样做,一旦未来闹出了什么矛盾,漫威或许拿不回这些角色的版权,但却具备“两败俱伤”的能力。
毕竟,漫画的版权,以及后续作品的创作权,可都还在漫威的手里。
若是他们在漫画的续作当中弄出什么幺蛾子,肯定会影响到电影。
马克-戈登对于这一点看得很清楚,直接明确提议,乐队若是要开发这批角色版权在影视改编方面的价值,最好还是能够和漫威达成合作。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合作,都比甩开漫威自己单干要强。
“如果是让漫威来制作,我们进行投资的话……”
胖子忽然插话,问道:“风险是不是有点大?你们懂的,好
漫威和二十世纪福克斯谈判进展不顺利,以“在漫画中杀死神奇四侠”作为威胁这件事,在好莱坞也是有所传闻的。
这件事在罗杰的前世就有传闻,来到这个世界上,由于和好莱坞的“距离更近”,罗杰对于这些八卦了解的也更多。
其实说起来,只是一件分赃不均闹起的纠纷。
二十世纪福克斯以极低的价码从漫威手中得到了和的版权,凭借这两个系列获得了巨额的收入。
这数以亿计的利润,却是和漫威没有半点关系,后者自然不愿意。
再加上,随着漫威影业的成立,漫威开始尝试着打造自己的“漫威宇宙”,迫切希望回收那些重要角色的版权。
双方的纷争由来已久,虽然一直在谈,但在二十世纪福克斯的立场而言,所谓的谈判,更多的只是摆个姿态,拖延时间罢了。
看到二十世纪福克斯这样的态度,漫威的火气一上来,直接就威胁,要在漫画的新作当中,让神奇四侠堕落成反派,然后杀死他们。
——若是漫威真的这么做了,不说直接毁掉这个系列,但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在这个电影系列上的计划,肯定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虽然说电影不是漫画,但这种改编作品,必然是要受到原作的影响的,而且受到的影响还很大。
从这个例子上来讲,乐队拿着一大批角色的版权,理论上来说,完全可以甩开漫威自己干,就像是二十世纪福克斯所做的那样。
但是,若是这样做,一旦未来闹出了什么矛盾,漫威或许拿不回这些角色的版权,但却具备“两败俱伤”的能力。
毕竟,漫画的版权,以及后续作品的创作权,可都还在漫威的手里。
若是他们在漫画的续作当中弄出什么幺蛾子,肯定会影响到电影。
马克-戈登对于这一点看得很清楚,直接明确提议,乐队若是要开发这批角色版权在影视改编方面的价值,最好还是能够和漫威达成合作。
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合作,都比甩开漫威自己单干要强。
“如果是让漫威来制作,我们进行投资的话……”
胖子忽然插话,问道:“风险是不是有点大?你们懂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