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7章 三方合作的提议
  漫威和迪士尼,即便愿意给出一个高价,也不会高到将复仇者联盟这个系列的蛋糕分出去一大块。

  直接卖断版权,虽然能一次性得到大笔的收入,但实际上却是最不划算的做法。

  若是乐队没有那个资本去提合作,那只能是卖掉版权拿钱走人,没有过多的选择。

  然而,以乐队如今在娱乐行业的影响力,尤其是大股东的这个身份,或许在好莱坞这个圈子里,还不够资格和迪士尼平等对话。

  ——毕竟,即便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和迪士尼比起来,也明显要差了一大截。

  但至少,作为二十世纪福克斯母公司的大股东,合作的资本还是有的。

  想要利益最大化,合作,是最佳的选择。

  自然,以复仇者联盟宇宙庞大的规模而言,无论采用哪一种方式进行合作,乐队都必须投入巨额的资金。

  这里的“巨额”,至少是以亿为单位。

  换做是一般人,这种规模的合作,还真的是玩不起,只能老老实实卖掉版权拿钱走人。

  不过,对于乐队来说,这倒也算不上吃力。

  一次性拿出几亿美元的现金,对于乐队来说压力也不小,不过这笔投资倒也不用一次性到账。

  根据项目推进的进度,分批投入进去,这样一来,资金压力就要小得多了。

  以乐队的收入水准而言,承担起来也没有太大的难度。

  当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后,后面就更加轻松了,只要用前边的盈利继续投资即可,还可以得到一条稳定的收入来源。

  哪怕乐队早已经是不缺钱,对于“复仇者联盟”这种级别的项目,兴趣还是很大的。

  这可是能创造出数十亿美元价值的大项目,在未来,潜力能够上百亿美元。

  哪怕只是在其中掺一脚,收益也是不菲。

  “卖断版权不考虑,主要考虑合作。”

  罗杰想了想,看向杜克-罗森伯格和马克-戈登,问道:“以合作为前提,你们有什么提议?”

  杜克-罗森伯格和马克-戈登互相对视了一眼,前者开口道:“合作的话,要么是将项目交给漫威,然后你们以版权和资金入股投资。要么,就是由漫威的创意团队给出一个大的框架,然后你们自己投资单干,具体是直接成立一家新公司,还是走二十世纪福克斯或者的渠道,区别不是很大,到时再慢慢斟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