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哈哈哈(三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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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欢的脑袋飞速的转动起来。

  他认识的人之中,有钱人是很多的。

  比如说唐元、苏墨他们,十来亿的资产应该是有的。

  包括布依依的身家也肯定是超过了1亿。

  可沈欢却没有理由向他们借钱。

  不是说他们不肯借,而是借钱去做慈善,沈欢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疯狂。

  那么靠自己呢?

  很难!

  苏墨商演唱一首歌是100万,要让他唱50首歌,才能赚到5000万。

  如果换成打广告的话,也需要一天拍完10个广告,才能赚到5000万。

  这还是人气超级第一的苏墨。

  陆小凤老师如今虽然人气很高很高,但却没有转化为实质的地位。

  广告商和演出商们,并不能确定沈欢的粉丝们,能不能转化为经济利益。

  以前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明明看起来是很红很火爆的新人,结果请了去做广告,效果却几乎等于零,白白浪费了几百万。

  因此在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前,沈欢的演出市场价值,还没有那么的大。

  想要赚到5000万,除非是沈欢再次写出另一本《七号房的礼物》,然后让它在24小时之内火爆起来。

  可这却是不可能的。

  正常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天之内都不可能赚到5000万。

  沈欢也不可能。

  怎么办呢?

  是不是可以跟三大音乐公司之一签下一个合约,给他们提供20首经典歌曲,从而索价5000万?

  不,不行!

  当然不是说他们不愿意给,只要沈欢开口,这笔钱一个小时就能到他的账上。

  在作词作曲领域,陆小凤老师就是这么的牛皮。

  别说是20首、而且还溢价了,就算是50首用1亿5000万的价格购买,他们都不会犹豫!

  这么50首歌,起码能用十来年了,足够捧出七八位小天王小天后,这得赚多少钱啊?

  其实是沈欢自己不愿意。

  朕得多么的白痴,才会因为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