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章 经纪公司
型”问题:“吃老本”还是突破自己。

  而偶像派是不可能当一辈子偶像的,年纪大了,若是还想在演艺道路上有所发展,那必然需要考虑往实力派演员转型。

  杨严一直以来的目标,说实话很笼统,他就想当个大明星,被无数人喜欢着,被大家当做偶像,而且他就觉得“大明星”特指“大演员”,演戏的明星才能成为大明星。

  当然这仅是他的认知,没有贬低歌手的意思。

  后期接触到演戏,他就发现每一次的“卡”,每一次导演以及对手的认可,都能让他有很强烈的成就感,这会让他更加喜爱“演戏”,多少有点“成就型人格”的意思。

  “演戏”是他喜欢的,而只有演更多的戏,更好的戏,被更好的对手认可,被更厉害的导演认可,他才能够找到自己在事业上的存在感。

  而偶像派演员显然不能满足他对这种“成就”的追求。

  尽管粉丝的喜爱和追捧也会让他感到欣喜,但他终究是要在片场待一辈子的人。

  总之,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杨严把自己的想法理清楚了,但出于好奇,他还是试着问龙丹妮道:

  “那合约?”

  龙丹妮感知到了杨严的冷淡,皱着眉,也淡淡地说道:“合约期为7年,前3年艺人与公司三七分成,此后3年则是公司抽六成,直到第7年五五分账。

  此外,若艺人提前解约,则需要支付每年三千万的违约费用,若艺人未履行合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艺人支付八千万违约金以及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八千万?”还真敢开口!

  说实话天下乌鸦一般黑。

  娱乐圈的明星看似风光无限,其实背后也有很多辛酸,一方面要拼出名之前要经历痛苦的历练,另一方面很多时候还身不由己,连隐私都没法隐蔽。

  更关键还在于没人身自由,虽然不像古时候的戏子那么悲惨,但终究也是经纪公司的高级挣钱机器。

  特别是有些刚出道由于无奈或者无知签了卖身契的明星,由于发展不如意或者其他的考虑想要跳槽,却不得不利用血汗钱支付高额的赎身费,不然就要被雪藏。

  杨严觉得龙丹妮现在就是在坑自己,签这种合约无异于是在签“卖身契”,更何况他身上还带着“戏”,这也太没诚意了。

  “我觉得违约金以及签约的年限都太高了。”

  龙丹妮挑眉道:“不高啊,进入这行,小道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