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虎入狼群(求收藏推荐)
��加新的律令。因此,东汉的法律仍是科条无限,庞杂烦苛。章帝在廷尉陈宠的建议下,准备对律令尽兴一次大的删改,但旋即陈宠被免职,此事也被放下。

  而这众多法令的其中一部就是十七禁令五十四斩。

  这一法令的其中一条,就是,士卒每犯庶民,笞刑二十,严重者,死刑以对。

  也就是说,在东汉法律的诸多条例里,对于士兵伤害百姓这一行为,是有惩罚措施的,甚至可能会小命不保。

  只不过,灵帝驾崩,何进被诛,加上董卓祸乱,法律也变得可有可无起来,毕竟汉王朝已经岌岌可危,法律渐渐成为摆设。

  想到这一点,公孙昱便将此事铭记在心,毕竟,没有法律,这个社会构架就失去了约束力。

  只见无名握着那个士兵的手臂,猛地一个反转。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在杂乱的街上响起。然后,无名任由那把寒光闪闪的刀,掉在了公孙昱脚下。

  在士兵哇哇大叫的声音下,无名直接将这位可怜的士兵抬起,扔到了人群当中。

  见到这一幕,公孙昱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无名天生神力,连马都能抬起来,一个普通的士兵,对他来说还不是小意思么。

  无名跟打保龄球一样,将手中的“球”扔出打到一片后,便对这些逞一时之勇的士兵十分的不屑。

  任侠之士,对于欺软怕硬的小人很是不屑与厌恶。

  当他看到这些人竟然又一次误伤了一位百姓的时候,便不再含糊,二话不说地拿起放在地上的铁锥,扔向了一个骑着马想要借助马匹冲撞无名的羌胡骑兵。

  那羌胡士兵见到那飞来的铁锥,连忙一个驴打滚,从马匹越下,扑到了地上。

  在那位士兵扑地转头的时候,便看见了他一生难忘的一幕。

  巨大的铁锥重重地砸在了马头上,那战马的马头顿时头颅碎裂血溅。那位士兵连爬打滚地想要跑开,结果,无名捡起地上的环首刀,携带着劲风直接扔向了那位士兵。

  刀穿,人死!

  公孙昱偏了偏头,看向了无名,便看到了今日的无名与之前一样,无论穿着,还是那散乱的齐耳长发,都没有任何变化,唯一不同的是,此时的无名手里握着一柄巨大的铁锥。铁锥六菱形,尖端开了锋,一看就十分的锐利。铁锥的尾端连着一跳铁链,尾链的末端便落在了雄壮的无名脚下。

  “公子,今日唤无名前来,不知有什么要事?”无名猛地一拉,那铁锥便回到了无名的手中,紧接着,就被无名挟在了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