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〇章 回归、过去。未来 (上)
�,但是他的四周却好似带着阴暗,就连他的影子,看起来都要比其他人的浓郁一些。

  “愚蠢的蛮人们,愿意成为伟大的伦特丹人的奴隶的话,可以免去一死!”

  蛮人,真是有趣的称呼,伦特丹人叫北面的人为蛮人,而北面的人叫伦特丹人为兽人……

  见到一个人走了出来,强盗的头头张口问道,“你是他们的头嘛,很好,来说说要死还是要成为奴隶!”

  那个人并没有回答强盗头领的问话,而是微微抬头看向在骑在马上高居临下的强盗,眼神里的冷漠让强盗头领感到背脊有些发麻。

  这种眼神,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这是在用什么眼神看着老子?找死!”

  硬是给自己壮了些勇气后,强盗头领举起手中的大刀就向那名男子策马砍去。

  男子右手向虚空中一抓,伴随着一声冰冷地低语,“在凋零中诞生吧,朗基奴斯之枪!”

  黑色的魂芒就像是一片黑雾,在男子的手中凝聚出一柄漆黑的长枪。

  嚓!

  黑枪只是一个简单的上挑,就将马上的强盗头领揭落马下。

  “40级魂力!”

  能混迹于伦特丹成为强盗的,也多为魂能者,所以当男子的魂能波动出来后,那些跟在后面的盗贼们便察觉到了男子这个令人感到绝望的力量。

  40级的魂力,足以在这个乱世中寻得一处立足之地。

  小喽啰们惊慌地调转马头就要逃去。

  嘶——

  一道龙吟长鸣,黑色的枪芒如黑龙苍卷,黑影所至,人马皆倒。

  凋零之枪,朗基努斯。

  枪尖上,流淌下那些强盗们的鲜血。

  一瞬间解决了所有的强盗,但是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得意的表情,反而有些木然。

  这时却有另一个男子发话了,“天呐,巴哈姆特,你这有些过分了啊,他们马匹还是可以骑的,现在好了,用着双腿向北不知道何年月才能到荒骨城了!”

  “那么,刚才你为什么没站出来?”一名女子的话语传出,显然是倾向与巴哈姆特这一边。

  ……

  二人待要争吵,被称之为将军的人说话了,“好了,能有我们十九人存活,大家都是劫后重生之人,以后生死荣辱与共,何必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