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坑爹的游戏规则
;重新回味起自己曾经看的小说,这种感觉很奇妙,有些已经忘记的书名,还有小说情节,当它们再一次浮现脑海中,余王沉醉其中。
虽然有些小说早就已经过时了,但余王并没有在意,津津有味的看着。
因为他现在看得已经不是小说了,而是他逝去的青春。
一本小说,以前余王慢得两三天才能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可以让他回忆那天的看书的心情或一切有趣的经历。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老师抓到,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第一次去老师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遇到同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哪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第一次在书摊买的盗版书,那么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块钱。
第一次因为某本小说,产生了去古玩市场捡漏的冲动,到最后空手而归,不是买不起,就是瞧不上。
........
不用工作,肚子不会饿,也没有睡意,余王就这样废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级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他都无比认真的去读。
时间一天,一个月,一年的过去。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失。
刚开始,余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等做过实验,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间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本是他‘粮食’。
也只有厌倦消极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自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振作起来。
当整个世界只剩下小说,其实活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其实很简单,门就在那里,只要他用手轻轻推开就可以了。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自己,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对手。
只有等门自己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书比另一竞争对手要多得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寂寞,他知道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所以心态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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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些小说早就已经过时了,但余王并没有在意,津津有味的看着。
因为他现在看得已经不是小说了,而是他逝去的青春。
一本小说,以前余王慢得两三天才能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可以让他回忆那天的看书的心情或一切有趣的经历。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老师抓到,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第一次去老师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遇到同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哪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第一次在书摊买的盗版书,那么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块钱。
第一次因为某本小说,产生了去古玩市场捡漏的冲动,到最后空手而归,不是买不起,就是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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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工作,肚子不会饿,也没有睡意,余王就这样废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级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他都无比认真的去读。
时间一天,一个月,一年的过去。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失。
刚开始,余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等做过实验,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间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本是他‘粮食’。
也只有厌倦消极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自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振作起来。
当整个世界只剩下小说,其实活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其实很简单,门就在那里,只要他用手轻轻推开就可以了。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自己,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对手。
只有等门自己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书比另一竞争对手要多得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寂寞,他知道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所以心态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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