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疾如风(求推荐票)
黑压压一片。要想从中间穿过去,必须找个空隙。如果被人家围住,便是乱刀分尸的结局,失去速度的骑兵只不过是骑在马上的步兵,甚至还不如。

  瞳孔放到最大,用尽目力看过去,前方是一条不大不小的缝隙,足够一人一马通过。

  缝隙边上是一个瘦高个的贼骑。

  “死去吧!”用尽丹田之力吼出这一声,顾不得调转横刀,只将刀刃横在胸前,朝前推出。

  那瘦高个看到突如其来的刀光,面上闪过一丝惊骇,手中刀胡乱地兜头砍过来。

  不用猜,看他的动作就是个生手,搞不好没有正经做个骑兵。王慎刚这么想,身体一矮,连人带马就从他身下钻了过去。仿佛是打篮球时的得分后卫带球突破,推出去的横刀,已经划过敌人的腰肋。

  时间好象慢了下来,王慎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横刀割开敌人的麻布衫子,分开敌人的皮肉,从两条肋骨中进去,那么地流畅爽利。

  横刀乃是武士刀的前身,刀如其名,乃是直刃。老实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顿挫,等到了刀尖,整把刀好象活过来,顺势将王慎连人带马朝前一带。

  “呼!”王慎已然透阵而出。

  实在太快了,转眼,王慎奔至三十米开外。战马长嘶,前蹄高高扬起,在高速运动中猛一转身,停住了。

  这个时候,中刀的瘦高个贼军被破开的身体才从鞍上落下,跌入芦苇冲中,一动不动,想来是已经死掉了。就在方才,王慎这一刀在割进他胸膛之后准确地找到了里面的心脏。只一瞬间,贼骑就停止了呼吸。

  “高兄弟,高兄弟死了!”

  有贼军在大叫。

  风大起来,空中荡漾血腥味,片片芦花已红,一片血雾,有些看不清楚前方的情形。

  “都不要乱。”所剩三人中一个军官模样的人大叫:“列队,列队,贼子也受了伤,支撑不了多久。”

  骑兵乃是一军中最剽悍的勇士,李昱军虽然烂,但基数摆在那里,军中斥候还是有几分战斗力的。

  这个军官见王慎一个照面就杀了自己两个手下,心中顿时一凛。看来,对方是个老手啊!如此骑术,如此狠辣手段,也只有在女真和西军精锐身上能够看到。

  而且,这厮实在凶悍,冲阵之后并不逃跑,反扭转马头,准备再一次杀来。

  看来,今天是踢到石头了。他忍不住大喝一声:“你们是哪里来的?”

  王慎并不回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