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周志美
就算哪个儿子转了户口吃上了商品粮,总不可能换个老婆吧?孙子孙女以后还是农村的,这一点没办法改变。

  如果他把工作给女儿,以后不管女儿生的是外孙还是外孙女,都能吃上商品粮。

  想清楚了这其中的好处,周春平没有和儿子们商量一声,直接帮女儿办了接班手续。

  在周春平看来,他是周家的大家长,工作又是他的,他做的决定,几个儿女接受就好,没有反对的权利。

  说起这个接班制度,还曾经闹出个笑话。有位中学教师让儿子接班,学校领导根据政策,让教师的儿子接着教高一年级。可怜这位教师的儿子小学都没有毕业,肚子里没有一点墨水,站在讲台上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把校长气的够呛。

  校长把这件事反应上去,接班的制度才修改了一下,改成接班的孩子只接父母的户口,工作可以另外安排,不一定和父母原来的工作一样。

  周志美转了户口后,刚好于源县的棉纺织厂到三合镇来招工。

  周志美是个精明的,她答应过周春平和吴金凤,上班后会向家里交一半的工资,如果她工作的地方离周家村不远,照吴金凤的性子,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天,肯定会去周志美单位找她要钱。

  一个月十几块钱的工资,要是少了一半,嘶~那不是在挖她的肉吗?她说要交钱回家,只是为了得到周春平的接班资格而已,现在什么手续都办完了,她就算反悔了,她爸妈又能拿她怎么办?

  抱着自己的小心思,周志美参加了于源县棉纺厂的招工考试,顺利成了一名纺织女工。

  山长水远,从三合镇到于源县城,有一百多公里,每天只有一班车。

  周志美上班后,几个月都不回一次家。吴金凤一坐车就晕,不可能跑到县城去找周志美要工资。就这样,周志美承诺的一半工资不了了之。

  隔了半年,周志美找了个城里的小伙子嫁了。嫁了人后,周志美更不可能往娘家拿钱,每次回娘家,都要大包小包的往自己家里搬。

  吴金凤见周志美真的嫁到了城里,觉得女儿给自己长了脸面,在周家村的头也昂高了几分。加上吴金凤自己有周志新每个月寄回来的二十块钱,手里也不缺钱花,女儿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对周志美的撒赖,也没有半句怨言。

  周家其它人却有点憋气。

  周志美顶班后,李春娇和谷大花摔摔打打了几天,话里话外说周春平偏心女儿,不顾儿子孙子的死活。

  李春娇和谷大花可不是赵芸香那样的包子,做事利索,嘴皮子更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