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热议
  与雷正义结束聊天,李桦马上就在奇点中文网申请了作者,笔名,仍旧是‘木华’!

  接着,就是创建作品,《诛仙》,然后一口气上传了近四十万字的章节,直接就持平了幻刀中文网的《诛仙》更新数字。

  因为李桦还没有跟幻刀中文网签合同,自然也就用不着通知他们了,所以他直接就在微博上,幻刀《诛仙》最新的更新中,向所有读者发布了转站的消息。

  并在qq主群中,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十九个书迷群的群主以及管理员。

  转站的消息一出,主群顿时就炸锅了。

  “我去,大神要转站了?不会吧,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转站?”

  “我靠,你还不知道嘛?好像是大神跟幻刀闹别扭了,因为合同的事。”

  “我今天看了龙空,都憋了一天了,@木华,求真相啊。”

  “难道大神是跟幻刀中文网要大神合同,结果人家没给,大神就负气出走?”

  李桦看着主群里的评论,苦笑,但却不能再坐视了,这可是自己的大本营,若是后院再起火,天知道龙空啊,狗扑啊,贴吧啊,会把自己骂成什么样。

  于是他发言了。

  木华:“既然大家都很好奇,那我就说说吧。”

  “我去,大神终于要说出真相了。”

  “好期待,感觉比看小说还要过瘾!”

  李桦发道:“首先,龙空的那个加精置顶的帖子,是污蔑,我从来没有向幻刀中文网有过任何非分的要求,相反,却是幻刀中文网给了我一份杀人于无形的死亡合同!”

  “握草,死亡合同,什么情况,卖身契嘛?”

  “@木华,大神,方便仔细讲讲嘛?”

  李桦继续道:“我直接截图给你们看吧。”

  接着,李桦就直接将《诛仙》的合同拿了出来,然后将关于版权的优先权拍照发到了群里。

  “优先权?这是什么鬼?”

  “优先权?同等价格下幻刀中文网拥有优先购买权?这个条约很正常啊,没什么问题啊。”

  “是啊,我家就是做生意的,那什么优先权也老是签,没听他说过有什么大问题啊。”

  “大神的意思,这优先权就是所谓的死亡合同?不懂啊。”

  果然,李桦苦笑,这个世界的读者对于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