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2000规则(3)
br />   第50条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

  50.1定义

  50.1.1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不得无礼貌地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

  50.1.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仅被允许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他们必须留在那里,下列情况例外:

  ·在得到裁判员的许可之后,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可以进入赛场去照料受伤的队员。

  ·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他可以不经裁判员的许可就进入球场。

  ·替补队员可以在记录台处请求替换。·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要登记的暂停。

  ·在要登记的暂停期间,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可以进人球场向他的球队成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附近。

  然而,以比赛用间,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区域内。

  ·在比赛计时钟停止时,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去记录台获取统计资料。做此举应是有礼貌的并不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

  50.2罚则

  50.2.1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

  50.2.2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以及随后在中场的球权。

  第51条在比赛休息期间的技术犯规

  51.1定义

  在比赛休息期间(指比赛开始前的时段〈20分钟〉和任意两节间的间隔,半时间的间隔和任一决胜期前的间隔)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在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计时员的结束任一节比赛时间的信号响时,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在中圈跳球,当球被跳球队员合法的拍击开始下一节时,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51.2罚则

  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一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对该球队成员作为队员犯规登记并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

  它应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一名教练员、助理教练员、队员------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对教练员登记并应判给对方队2次罚球。它不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如果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