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2000规则(3)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44.5合法防守位置

  44.5.1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44.5.2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圆柱体)上方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并在假想的圆柱体内。

  44.6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44.6.1当防守控制(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44.6.2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44.6.3防守队员必须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而且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身体接触。

  44.6.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以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44.6.5当裁决阻挡/持球队员撞人情况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应被认为是已经首先在该地点上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上述情况,应认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44.7腾空的队员

  44.7.l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44.7.2他有权落在球场的另一地点,只要在起跳和落地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以及落地点,在起跳的时侯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44.7.3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者对此接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