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BA2000规则(1)
��数。

  ·在每一节或决胜期的最后60秒钟期间,应用秒和1秒的1/10为单位指明剩余时间的总数。

  ·主裁判员应指定其中一个计时钟为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圈11)还应指明:--每位队员的号码,有队员的姓更好。

  --每队的得分数,有每位队员个人的得分数更好。

  --球队中每位队员发生犯规的次数(这不排除需要由记录员指明犯规次数的标志牌。)

  --全队犯规次数从1到5(具有停在最大值5的功能)。

  --节数从1到4并且用e表示决胜期。

  --暂停次数从o到2。

  3.5.7.2带有一个副比赛计时钟和一个发光的红色电灯的24秒装置(图12)应安装在每块篮板的上方并在篮板后面,距离在30至50厘米之间(图6)。

  ·24秒钟装置应是自动的数字倒计数型装置,以秒来指明时间,并能自动发出非常响亮的信号来指示24秒钟周期的结束。

  ·24秒钟装置应与主要的比赛计时钟连接,以便:

  --当主要的比赛计时钟停止时,该装置也应停止。

  --当主要的比赛计时钟开始启动时,该装置必须能手动开始启动。

  --当该装置发出声响时,主要的比赛计时钟应停止。

  ·24秒钟装置和副比赛计时钟上数字显示的颜色应不同。

  ·所有的副比赛计时钟应符合上述的详细说明。

  ·每块篮板上方并位于篮板后面的电灯应是:

  --当一节或决胜期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时和主要的比赛计时钟同步发出红色亮光。

  --当24秒钟周期结束的信号响时和24秒钟装置同步发出红色亮光。

  第三章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以及他们的职责

  第4条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

  4.1裁判员应是一名主裁判员和一名副裁判员。他们应得到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如到场)的协助。

  此外,国际篮联的适当部门如地区委员会或国家联合会有权运用3人裁判制,即一名主裁判员,两名副裁判员。

  4.2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计时员。

  4.3可有一名技术代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