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离婚
需要家里帮助的时候并不多,偶尔娘家再帮帮忙日子也过得去。

  三十岁的时候,赵嫣然有了一些奇遇,捡到一条项链,一条很神奇的空间项链。面对如此神奇的东西,赵嫣然却很谨慎的不敢大肆的使用它。赵嫣然没有太过依靠空间的能力,而是拿了里面一些普通的东西卖了一些钱,又向娘家那里借了一些,跟韩阳的弟弟韩硕合开了一家小型批发公司。

  韩硕是个很有生意头脑的商人,小小一家批发公司,短短五年,已经发展成一家潜力巨大,而且资产已达上千万的公司,在县城也是名气越来越大,韩家的情况也有了大幅度的改善。

  随着韩家生活越来越好,前年韩母也被韩硕接去更大的城市颐养天年,韩阳自此以后就开始长期出门应酬,且常常夜不归宿。

  赵嫣然对此并没有说什么,倒不是因为隐忍,只是不太在乎而已,出轨的男人原谅第一次就永远还有下一次,下下次,与其这样,还不如离婚来的爽快,所以之后两人开始分居的日子。

  想到离婚,赵嫣然首先想到女儿的抚养权,虽然韩阳不喜欢她们,但是也有可能为了要挟自己而争抢抚养权,于是赵嫣然早早的就开始策划。

  由于以前开公司的时候钱都是赵嫣然自己筹集的,所以在赵嫣然的坚持下立下合同公证,即使以后离婚,自己所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丈夫韩阳只能分得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如果自己出了意外,那么自己所持有的百分之三十股份将交与自己父母代为保存,直至女儿们成年后除父母的百分之十,剩余部分每人一半交与她们,其他任何人不具有持有权。

  赵嫣然当时说了,如果签了这份合同,那么这些账务归赵嫣然个人所有,即使生意失败,也与韩家没有关系,如果不签合同,那么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账务也一样,即使生意失败,也应夫妻共同偿还。

  当时这个公证在韩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其实也就是韩阳比较气愤而已,韩硕知道自己哥哥不是什么有原则毅力的人,嫂子的想法并没有什么错的。韩母虽然不这么想,但想着只要儿子不离婚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最后钱也是落到自己孙女手里,又不是外人,而且钱也是赵嫣然自己一个人筹借的,要是生意不好也不用儿子还,所以也没再说什么。

  正是因为这个合同,韩阳即使在外面如何花天酒地,也从没想过要离婚。

  赵嫣然既然已经决定离婚,便早早的让人收集韩阳出轨的证据,并找到律师咨询了一些离婚的注意事项。

  然而,令赵嫣然决定提前离婚的原因则在于前些天,韩阳的情人杨诗诗找到了赵嫣然面前,用她那琼瑶体的嘤嘤嘤哭声诉说着她情不自禁的爱情,还声称她不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