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死亡时间
��的‘水中’,针对的是淡水,海水是个例外。大铲湾水中含盐量较高,远大于一般腐菌、真菌的胞质浓度,具备一定的杀菌作用,能有效抑制尸体腐败进程。

  同时,由于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与氢化作用,形成局部尸蜡化,尸体进程发生改变。而且,尸蜡同样具备酸臭味,在现场掀开棉被时闻到的味道,也正来源于此。

  再者,大铲湾中野生海鱼数量极少,因此尸表虽被啄食,但被啄食的量并不大,尸体得以较完整的保留。”

  讲到这儿,他又顿了顿,才接着说:“这也是我要告诉你们的第二点。结合尸体腐败进程的异常,以及尸表处的虫卵,我认为,死者并非是在遇害后立即被抛尸的,其中至少有两到三天的时间间隔。

  如果尸体死后即入海,则蝇类根本没条件在尸表产卵,此为依据一;尸体在海中与其他环境的腐败进程不同,这是依据二。

  综上,我认为尸体死亡时正在泡澡,且死后在浴缸里浸泡了至少两到三天尸检,但不超过一周,已形成腐败巨人观后,才被抛尸人以棉被包裹,绑上杠铃抛入大铲湾中的。

  尸体呼吸道及双肺、各器官中,为见明显窒息反应,也能证明尸体为死后入水,而非溺死。

  对了,最后补充一点,死者胃内容物已有相当程度消化,呈食糜状态,部分转移向十二指肠,说明死者死亡于末次进餐后两到三小时左右。

  嗯,吃的不算丰盛,主要有米饭、上海青、烧鸭和叉烧,估计是双拼烧腊快餐。”

  祁渊抿了抿嘴,他晚上吃的也是烧鸭叉烧双拼……

  “嗯,”苏平将这些线索暗暗记下,过了一会儿才问:“你说尸检尚未完成,是哪些部分还没做?”

  “主要是毒理检验这块,”老凃说:“结果还没出来,我打算等会儿取些内脏器官做成切片,在镜下观察观察。

  受害者身上并无任何抵抗伤,脚腕、胸腹部及颈部的轻微约束伤也是死后形成的。这就很奇怪了,死者并未被束缚,又怎么会引颈就戮?除非,她摄入了中枢神经抑制剂,或者自杀。”

  他又看向祁渊,说:“在现场,小祁说的也有点道理。

  创口上的拖刀痕和试切创,并不足以说明问题,可能是凶手刻意为之,亦或者凶手作案时心里挣扎,未能完全下定决心,也有可能产生这类痕迹。

  而做出自杀认定,需要相当谨慎,所以我打算先排除药物作用导致受害者失去意识或抵抗力的可能。”

  “我倒觉得,自杀的可能不小。”苏平同样看了祁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