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如此而已】
党家族。我都敢硬碰。

  洪门是很厉害。不过那要看是在什么地方了。在华人的地方,洪门历史源远流长。香港的黑社会全部都是洪门的分支传下来地,基本上,整个洪门就可以代表了中国地黑道近代历史了!但是,那是在国内!

  从绝对势力上来说,洪门恐怕比黑手党都要逊色几分。

  而且,我得罪的不是整个洪门,而只是其中地一个老大而已。

  洪门这种组织,其实和黑手党差不多。看似庞大,其实内部也比较松散。黑手党在美国有二十多个家族,内部山头林里,而甘比诺不过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而已。洪门的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对付一个当年如我这样的小混混,一个老大发了话,其他的老大当然不会为了这点小事情而驳了同道的面子,一个江湖追杀令下来,我在国内就别想混了。我一个小人物,杀了我也不过是一件小事情,找个坑一卖,做点手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我现在是谁?我是温哥华的大圈头子,控制了加拿大西海岸的走私贸易,是名副其实的一方枭雄了。

  如果对手是一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洪门的其中一个老大发了话了,自然所有老大都卖面子帮忙,反正下个江湖追杀令么,也不废什么事。但是如果是对手是一个拥有雄厚势力的境外黑道头子……那就不同了!

  这种情况下,洪门内其他的老大会愿意竖立我这么一个强敌么?而且理由只是为了一个老大的私人恩怨?

  这年头,没利益的事情,谁干啊!

  如果是整个洪门团结起来要干我,我自然是如临大敌。但是如果只是洪门下面的一个山头的老大要对付我……靠!谁怕谁啊!

  我现在要名有名,要钱有钱,要背景有背景。就算是甘比诺家族对付我,也不敢杀我!最多就是想办法给我的生意捣乱而已!那天高奇也不过是羞辱我一翻然后放我回来!

  为什么?

  开玩笑,我现在这么大名气,新闻人物,社会名流……难道是白给的?谁敢杀我,就是惹祸上身!你杀个小人物,杀了埋了,谁都不知道。但是你杀一个社会名流试试!这些都是我的护身符啊。

  所以,当年害的我千里逃亡九死一生的这段恩怨,现在说出来,在龅牙周看来,也不过就是一句“哦,知道了。”

  如此而已。

  商量了一下,最后做出的结论是:目前最大的怀疑对象,还是国内我的老仇家了。

  不过,如果要确定这点,龅牙周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