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二章 摧锋
��,但子弹打在他身上只能打出一点点火星,已经巨大的冲击力给高远打来的刺痛。

  高远用左手护住了眼睛,然后他挥舞着手里的长刀,在敌人绝望的呐喊和狂吼中,将他附近的敌人一个个砍死。

  敌人一定很绝望,从他们疯狂的呐喊中就能听的出来。

  高远砍死了六个人,但敌人真正的杀招不是这六个枪手。

  一个身上挂满了诈药,一手握着起爆器的男人,带着哭音呐喊着扑向了高远。

  距离不到两米,这是一次自杀式的攻击,用一个人弹,在六个人的掩护下,等高远靠近后,再引爆。

  清洁工不是没有猛人,清洁工也不是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他们用七个人的命布置了一个杀局。

  但是没用,这要怪公羊。

  高远可以一刀砍死那个人弹,但他在乱刀破杀局的时候,公羊开枪了。

  公羊开了两枪,一枪爆头,一枪打手,然后那个浑身裹了几十公斤,生怕炸不死高远的人弹就那样躺在了地上。

  越过纷乱的人群,看到威胁最大的目标,让这些人的必杀局变成一个笑话,这就是枪神的实力。

  只要高远在前面顶着,公羊就能发挥全部的实力。

  只要身后有公羊掩护,高远就能在前面去顶着。

  高远抬脚从人弹身上埋了过去,没有停留,都没低头看上一眼,他继续往前冲过了过去。

  而公羊,他紧跟着高远冲了过去。

  敌人可能从通道两侧任何一个地方冲出来,但从身后冒出来开火的可能性不大,为什么呢,原因倒也简单。

  敌人知道高远的速度有多快,他们知道一旦让高远冲过了防线,再想从身后将高远干掉的可能性约等于零。

  为什么人弹在通道拐弯处等候,而不是在屋子里等着,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只要错过机会,就没可能追上高远。

  以高远那变态的生存力,距离稍远些的爆炸就怕威力不够,再从他身后追着去打,去自爆,哪还有什么意义。

  而敌人只要没在高远身前开火,那他们基本上也就失去了再开火的勇气了。

  但公羊依然有危险,因为他在高远身后,如果敌人放过了高远,或者说错失了对高远开火的机会,那么从他身后开火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但还是那句话,在高远用相对很慢的速度,就像个坦克一样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