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一更】
两成,林宥伦以7亿港元买下金镛转手的七成股份,由林宥伦出任《明报》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金镛担任名誉主席。
在股权交易完成的次日,《明报》便刊出了金镛的讲话:“在过去十年中,我热衷寻求一个聪明能干、热心新闻事业、诚恳努力的年轻人,可以将《明报》交托给他。如果不是我运气好,不会遇到林宥伦先生这样似乎度身定做的,比我想象、所要求更加精彩的人才!”
金镛的讲话一刊出,这场关于《明报》接替人的争夺,终于尘埃落定!
【求推荐、月票】rs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翻上页
呼出功能
翻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