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包团老板叶孤云
  叶孤云很快便确认了自己包团老板的身份。

  叮~

  他的长剑准确地磕在了一根颈椎之上,对面的骷髅顿时分成两份,骷髅头飘飞而去,余下的部分则散架倒地。骷髅被消灭了,然而他的长剑的刃上却因此出现了一个豁口。

  皱皱眉,叹口气,叶孤云将残剑收归于鞘。到底只是一把普通铁剑,不比剁骨刀,砍在骨头之上就是容易将剑刃磕坏,特别是此间的骨头架子,都经过了浓厚的负性能量的长时间淬炼,变得分外坚硬,偏偏他所使用的这种中式长剑,轻盈飘逸,追求锋锐和坚韧,在刚度上则稍显不足,更易遭遇此类问题。

  「唉,划水吧!」

  叶孤云可不想将自己所有的长剑都弄坏。

  他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被骷髅这种堪称最低级的不死生物克制得死死的。

  不是说毫无办法。

  事实上,他大可以用纵横捭阖的剑气或者浑厚刚劲的拳掌将这些该死的骷髅成片成片的撂倒。但是,不能那样做,太不值得了!怎能将有限而又宝贵的内力消耗在一群骷髅之上?这才是旅途的开始呐!

  叶孤云一脸无奈地袖手旁观,看到队友们各自的高效简洁的战斗方式,他更觉郁闷了。

  到底是这个世界的土著更能对付这个世界的怪物啊!

  圣武士果真不愧是不死生物克星,此刻的肯特就是一部骷髅收割机,手中的双手大剑一挥,成片的骨头架子便倒下了,凶悍而又轻松的样子,简直就像在玩割草无双。

  相比之下,同在前排的薇丝的清怪速度显然要逊色得多,但她所使用的阔刃重剑和重盾的组合总归是足够有效,一击便带走一个,简练而又写意。

  黑白二熊则在肆意地展现着符合其体型的画风,伴随着阵阵狞笑,一双斧子上下飞舞,而后便见碎了一地的骨头渣子,足够暴力,足够狂野,仿佛在放映着一部最能催动肾上激素的邪典电影。

  梅菲斯则要安静多了。不畏惧疫病和毒素的她,丝毫不顾忌与骷髅甚至是僵尸进行肢体接触,因而她只是扎扎实实地出招,妥妥帖帖地打倒敌人。偶有不爽,便任性地整出一大团神赐火焰,将眼前的丑恶尽皆焚毁。

  梅菲斯整出的火焰还算是小阵仗的了,大阵仗的当然要数身为法师的弗兰克。什么燃烧之手、灼热之风、火球术、聚能爆炎......一个比一个华丽(为什么都是火系塑能法术?因为能克制不死生物啊~)。虽然,弗兰克的出手其实是非常节制的(准备好的法术的数量是有限的),但只要出手,便绝对会引发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