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超级港城
��和,远离人事,没有纷扰——并不是其自由受到了限制,而是他自己不愿意走动而已。并且,那位胆小啰嗦但极度热心肠的苏珊娜大妈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以至于他感觉自己已对这位胖胖的中年妇人产生了点小依赖......

  叶孤云换上了新衣服,出自苏珊娜大妈之手——原有的那身破旧的锦袍自然是没法长期穿着的,可他又无法接受中世纪的穿衣风格,所以他让苏珊娜大妈找来材料,两人联手,自行制作。

  所谓的两人联手,不过是他画了个大概的图样,然后让苏珊娜大妈费尽心机动手落实罢了。得亏是苏珊娜大妈足够心灵手巧技艺精湛,而他也有过确实的穿着经验,才能将图样上的东西实现个七七八八。三天的时间,大半就耗在这里,倒也让他免去了漫长和寂寞之感。

  男人的新衣大抵是简单的,叶孤云的也不例外。两人的作品,是一件下沿几近及膝的长款羊毛大衣,一条质地坚韧便于运动的深色直筒裤子(其实是模仿牛仔裤而不成),一双结实的像皮鞋又像短靴的圆头鞋子。统一的典型的现代风格,追求简约和舒适,穿上后,叶孤云多多少少的找到点第一世时的感觉了。当然,一套是不够换洗的,而热心的苏珊娜大妈答应了,接下来会为他制作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以及更多,并保证将持续精修,不断改进,以臻完善——前提是她要把这几款产品纳为自己的独门手艺。

  叶孤云不知道她要怎样保持着产品的“独门”的属性,他想也未想便愉快的答应了,这位有点碎嘴的大妈其实挺可爱的,善良,性格好,能够帮她点小忙倒也不错。

  而之所以没有制作中式的袍服,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制作不便,其次是材料难寻。制作不便这个原因毋需细说,但材料难寻却让叶孤云多少有点意外。

  在这个世界里,丝绸是最为昂贵的几种奢侈品之一,而以其为材料制作的衣物,自当更加珍贵,一袭锦袍,在某些城邦,甚至能换回一处物业,只有真正的大富豪,才能将其当做日常衣物穿着。有鉴于此,叶孤云当即打消了索要丝质材料的念头,爱希伦家族的确是土豪,待他亦是极为礼遇,但这并不是他能随意挥霍的理由。

  短时间内,叶孤云是不再奢望能够穿上丝质衣服了,至于以棉布(一样稀少,实际上不过是比丝绸更普及一些)乃至是更为粗陋的麻布制作袍服......咋感觉不太对呢?至少在第二世时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叶孤云竟自觉接受不了。

  坏习惯,要改啊......

  最后,在能得到足量的毛料和皮革(这两样东西在新月城里甚至比棉布还要便宜)的前提下,叶孤云选择制作了一身现代风格的装扮。

  其中,当然也有着一丝想要告别过去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