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未曾暴露 先见之明
;“我答应你。不过用掉一个承诺就算了,既然你说是我的错,那我就当补偿你好了。反正商场里的监控,如果不是有警察认出了我,也不会牵连到你。哎,也怪本小姐在平阳太有名了!”岳纤云最后又附个骄傲的表情。

  林旭回复:“好,你既然这样说,那我就不跟你客气。这件事就这样吧,没别的事我就先下了,再见!”

  “等下,你平常什么时候上网?以后没事的时候,咱们也可以在网上聊聊。”

  “我平常不上,这并不是我的个人电脑,是借学校里一个老师的。刚才那个电话也是,你以后千万别乱打。既然我呼机号码你已经知道了,以后真有什么重要的事,就先呼我吧!不过一定是重要的才行,随便什么事的话,我是不会回你电话的,你可千万别学《狼来了》里的那个孩子。”

  “我好歹也是美女一名,就这么不受你待见吗?”岳纤云附个生气的表情回复。

  “倒也不是,只是每回撞见你,总不会遇见好事。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是离你越远越好。”

  “你把我当扫把星啊!”

  “我没这么说。好了,再见,我下了!”

  发了这条信息,林旭不等岳纤云再回复,就直接关了扣扣。

  关了扣扣后,他继续浏览着网页。刚才岳纤云给他发的那些网页链接,他还并没有全部看完。尤其后面那几个网络论坛的贴子,只是大致看了。接下来则从头细看,连下面跟贴的每一条回复与评论也都不放过地全看了。

  不得不说,看着自己的事情被人放在网上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尤其许多人把他奉为蝙蝠侠那样的超级英雄,让他感觉也是挺有些成就感的。以前他看蝙蝠侠的电影时,也是曾幻想过像蝙蝠侠一样,同样戴个面具地行侠仗义,惩奸除恶。

  只是,“大圣侠”这个名头,让他感觉听着有点儿不太自然与顺口。而且,戴着孙悟空面具的样子,也未免显得有点可笑。另外,像许多警匪片里,持枪抢劫银行珠宝店的匪徒,也常有戴类似面具的。所以这种打扮猛一出现,怕是还会让人以为是坏人,引起惊慌。

  如果以后还要再做类似事情的话,他一定要换身行头,怎么也得像蝙蝠侠看齐,搞酷点。另外,最好也再想个更酷与顺口的侠名。

  将这些网页全部看完后,他关了电脑休息片刻,又坐回沙发上继续看《抱朴子》。将内篇的卷二《论仙》看完,又仔细研读了两遍全部弄懂后,他失望地发现这篇《论仙》,果然还是没有什么修炼上的帮助与启发。

  看完之后,他出了宿舍锁好门。又趁着这排宿舍区没人时跃出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