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无头皇帝(三)
��,细星如慧等天象,以此天象说明要天翻地覆,改朝换代。

  当妖政皇帝见到查抄的结果,大惊失色。心想我鞑子朝已经建立六十多年了,怎么在民间还会有这等谋逆思潮呢?于是他立即下了一道圣纸:

  “明王大6末期之时,朝廷失政。贪虐公行,横征暴敛,民不聊生。乃斯民极穷之时。我朝扫清寇氛,与民休养,六十余年,民安物阜。即考羲皇以来,史册所记,屈指而数也~”

  妖政皇帝:

  自己说自己抹的粉,

  好看,

  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案情就此真相大白,除了那个连自己祖宗都不要的岳忠琪和心情愿意当牛做马的李喂李大人外,剩下的就是大开杀戒了,而且是毫不留情,斩草除根式的大开杀戒:

  在留良先生一案中,朝廷除抓捕了吕留良的一家老小8o余口,包括几个末满月的“猫猫头”,此时留良先生及其长子已经去世,不过受牵连的还有个叫鸿逵的读书人,原因是他在自己的日记中记载了下面两句话:

  “索伦州,正月初三日有大地裂,横长一五里,纵宽三千里,飞起石块,后喷火,三千户人家全迁避之”和“热河水大,淹死鞑子两万余”。

  妖政皇帝看了李喂的报后大怒道:“这个留良老匹夫,不好好读书,偏偏要妄加幻议,如果放过他,岂不是反贼成性?再给朕查!!”

  于是李喂李大人又动手了,很快便又纠出了一个中在宽的儒生,此人是鸿逵的学生。原因是他的一诗中有“更无地著避秦人”一句,还有一诗说:“6沉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复旧疆”。

  留良先生一案自妖政皇帝七年五月犯案,到妖正十二年十二月结案前后延续了五年半时间,因为一个小小曾静,害得数十口书香门弟家破人亡。

  案犯统统到案后,接下来便是三堂会审,因此时犯留良先生已死,所以判了留良及长子剖尸枭;判留良先生之孙斩立决,财产充公。

  判鸿逵与留良先生言恶共济,诬编妖语,凌迟处死,但因为已经死亡,其祖父、父亲、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者皆斩立决,还有母女、妻妾、姐妹俱给功臣之家为奴。

  最冤的当属那个叫“在宽”的儒生,他被妖政皇帝认为是在传播留良先生、鸿逵先生的邪说,妖政亲笔御批:

  “猖狂悖乱,尤宜正典刑,凌迟处死”。

  至此留良先生一家满六抄斩,干完这一切的妖政皇帝自然是十分地欢心鼓舞,此时的他认为,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