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13


  挣扎中,为首的那个血气上来了,亮出刀子,其实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俩,并没打算动真格的。

  但是在混乱里失了分寸,任游替彦木挡了两刀,一刀在脸上,一刀在胸口。

  前后不过十来分钟。

  血涌了出来,双方都有点发蒙。

  彦木先被几个人拳打脚踢,躺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

  任游伤得重,人事不省。

  过路人报了警,几个抢劫的也没跑得掉。

  事情本来很简单,但又不那么简单。

  几个劫道的,都不大,全在十八到十九岁。

  为首的那个是某个市委常委的独生子。另外几个多少有点背景。

  都是暴力片看多了,无聊加血气所致,当然平时几个人也没少惹事。只是这次祸闯大了。

  所以问题就复杂了。肯定不能把这位少爷关在拘留所里。

  那么就只有关彦木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彦木和他们打架斗殴,任游在拉扯中被“彦木的刀”无意间“碰到”,双方都有责任,经过调解,他们几个愿意为任游负担医药费。彦木呢,接受批评教育回去好好做人。

  现在缺少的就是彦木在这份口供上签字。

  彦木不知道警察的这份“苦心”,对于审讯人员的“循循善诱”“不能理解”,所以“录口供”的过程就“艰难”了起来。

  “笔录”从晚上六点持续到夜里十二点,虽然期间彦木被“小小的提醒”了几次,但是他“顽固不化”,“拒不交待伤人事实”,“干警们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连夜进行突击审讯”。

  彦木开始确实不清楚他们的用意,在警察为他“笔录”两个小时后,发现自己除了回答警察的“问题”,没有说话的权利,才恍然大悟他们的用心。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但他在得到任游的情况之前,不可能顺了他们的意思。

  夜里一点的时候,几个审讯的人去吃夜宵,把彦木暂时押回置留室。

  这时候,彦木已经明白自己在签了“口供”前是绝对出不去的。

  置留室里有几个因为“乱摆摊设点”等待家里拿钱来赎的小贩,一个姓张的,四五十岁,人挺好,见彦木身上有伤,对他比较照顾。

  彦木托他出去后给凌云捎口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