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1
�整理好书包到餐桌前迅速吃完早餐,我就被太后踢出门了。
这世上估计没有人能在24岁工作后还能再背着书包上小学的,我将书包改提在手上,总觉得自己这把年纪还背着书包特蠢。虽然明白依我现在的年纪这样挺正常但还是很不自在啊。
慢腾腾地进了教室,呵~不错,还能赶上早读课。
可提着书包走进去后我忽然傻了……糟糕!我忘了我的位置在哪了。
我提着书包杵在讲台桌前,石化——
“金笙啊,你愣在那干什么?过来啊。”
救星啊!我顺着声音的主人挥舞的小手坐在她前排,刚想向她道谢时发现……我忘了她的名字啦!只依稀记得她曾经在小六时和我玩的还不错,但自从我们上了不同初中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十几年没见的旧同学还是一罗莉模样,我认不出来啊啊。
“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
“啊?可能是今天你太漂亮把我迷倒了。”我心虚的打着哈哈。
“真的吗?我今天真的很漂亮吗?”罗莉明显很高兴。
“那当然,我可是从不说谎的。”幸好小孩子很好哄,唯今之计只有能不开口则不开口避免露出马脚。
“嘘——你们小声点,陈曦已经看过来啦。”对面桌的女孩下巴奴奴讲台,就看到一个有着一双明亮凤眼的小男孩朝这边看来。
啊啊~是他!
我埋着头对着面前的课本故作勤奋,但心里已象一锅刚开的沸水沸腾开来。
从小三起,我们学校就要求每个班每学期选一个代表在早读课时带读,从小三到小六,我们班的带读生都是他。一个温柔又完美的优等生。
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的初恋。
……
补充一下……是初次暗恋。
我情窦初开的年纪算早,至少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吧。
小四时,因为他在我面临生死关头时(饿得)以一个茶叶蛋拯救了我(从这就可以看出他果然是一个温柔的人啊),从此我芳心暗许,接着便弃而不舍的暗恋了他七年。
我始终不懂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他,而且喜欢了他那么久,还曾经因为跟踪他回家公车坐过站,结果可悲的迷路还要死党赶来救人(我是超级大路痴)。从同学录上把他的电话号码背得死紧,只是 迟迟没有勇气去拨而已。至于情书,天杀的我更是不知写了多少封,还放了玫瑰
这世上估计没有人能在24岁工作后还能再背着书包上小学的,我将书包改提在手上,总觉得自己这把年纪还背着书包特蠢。虽然明白依我现在的年纪这样挺正常但还是很不自在啊。
慢腾腾地进了教室,呵~不错,还能赶上早读课。
可提着书包走进去后我忽然傻了……糟糕!我忘了我的位置在哪了。
我提着书包杵在讲台桌前,石化——
“金笙啊,你愣在那干什么?过来啊。”
救星啊!我顺着声音的主人挥舞的小手坐在她前排,刚想向她道谢时发现……我忘了她的名字啦!只依稀记得她曾经在小六时和我玩的还不错,但自从我们上了不同初中后就再也没见过面了。十几年没见的旧同学还是一罗莉模样,我认不出来啊啊。
“怎么了?干嘛这样看着我?”
“啊?可能是今天你太漂亮把我迷倒了。”我心虚的打着哈哈。
“真的吗?我今天真的很漂亮吗?”罗莉明显很高兴。
“那当然,我可是从不说谎的。”幸好小孩子很好哄,唯今之计只有能不开口则不开口避免露出马脚。
“嘘——你们小声点,陈曦已经看过来啦。”对面桌的女孩下巴奴奴讲台,就看到一个有着一双明亮凤眼的小男孩朝这边看来。
啊啊~是他!
我埋着头对着面前的课本故作勤奋,但心里已象一锅刚开的沸水沸腾开来。
从小三起,我们学校就要求每个班每学期选一个代表在早读课时带读,从小三到小六,我们班的带读生都是他。一个温柔又完美的优等生。
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的初恋。
……
补充一下……是初次暗恋。
我情窦初开的年纪算早,至少在自己的朋友圈子里吧。
小四时,因为他在我面临生死关头时(饿得)以一个茶叶蛋拯救了我(从这就可以看出他果然是一个温柔的人啊),从此我芳心暗许,接着便弃而不舍的暗恋了他七年。
我始终不懂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他,而且喜欢了他那么久,还曾经因为跟踪他回家公车坐过站,结果可悲的迷路还要死党赶来救人(我是超级大路痴)。从同学录上把他的电话号码背得死紧,只是 迟迟没有勇气去拨而已。至于情书,天杀的我更是不知写了多少封,还放了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