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求婚的若干规定
��姨,他就是个鸭子出身……

  但可以在无人时,或者在父亲面前,乙方允许甲方和乙方以未婚夫妻关系相处。

  这条让沈岳很是有些不满,但也能忍着。

  第四条,甲乙双方虽说是未婚夫妻关系,但双方财产必须分清,绝不能混在一起。

  “卧槽,这是预防老子吃软饭,或者拿着她的钱去送人呢。”

  看到这一条后,沈岳无比的郁闷,真的很想和展小白说,既然大家已经是两口子了,你的钱就是我的钱,还分什么彼此啊?

  不过看展小白满脸高冷的样子,摆明了不会同意沈先生无比正确的建议,他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第五条让沈岳心理稍稍平衡了些,乙方承诺,可以给甲方每个月两万块的零花钱,自由支配。

  虽说两万块不是太多,但对沈岳来说,还是比坐吃山空好很多。

  尤其第五条的附加条件中,还特意注明,甲方如果需要大批资金来干正事,可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仔细考虑、考察过后,再是情斟酌,给,还是不给。

  第六条,让沈岳稍稍吃惊长了两个小苹果的展小白,心胸会如此的开阔……在不破坏双方未婚夫妻关系的基础上,甲方可以在外泡妞,乙方不会干涉,更承诺,乙方不会擅自在外钓凯子。

  第七条,假如乙方真喜欢上了别的男人,会和甲方友好协商后,在给予不低于一百万的感情补偿,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各奔东西。

  整个协议,就是这七条。

  下面就是甲乙双方的落款,以及年月日。

  沈岳刚看完,展小白就说话了:“有意见吗?”

  有。

  沈岳在心里说:“老子既然已经霸占了你,又要给你跪地求婚说那么多肉麻的话,那么就会捏着鼻子爱你一生一世,生死相依。所以,你不能喜欢别的男人后,和老子解除婚约关系。”

  可想到人家展小白写的很清楚,绝不会干涉他在外泡妞那一条,就实在没脸说了。

  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

  更何况,沈岳也实在没有信心,能和她过一辈子。

  也许,等她找到真喜欢的人了,沈岳脑袋上顶着大草原的和她友好分手,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没等到他回答,展小白有些不耐烦:“到底是有没有啊?有的话赶紧提,没有就签字。如果协商结果不如意,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