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定居点
�议也牵涉到了数百万美国军人,战争结束之后,也没人找到美国当局参与该协议,并且为该协议提供帮助的证据,但是很多迹象都表明,美国肯定与这份秘密协议有关,甚至出了很大的力。这其中,最为显着的就是美国当局正式承认波多黎各人国家公民身份的举措,即波多黎各人为美国而战,就将获得所有公民权。

  可以说,这是非常关键,也非常微妙的一步。

  获得所有公民权之后,波多黎各人就得响应美国当局的战争号召。因为美国处于战争状态下,所以美国联邦政府可以根据战时法案,征用所有公民的私人财产,也就可以征用获得全部公民权的波多黎各人的私人财产。如此一来,即便美国战败,美国当局垮台,只要没有解除战时状态,新政权就将继承美国当局的权力,即继续征用公民的私人财产,并且按照战时机制,迁徙与安顿人员。

  在此情况下,强制迁徙波多黎各人就不存在法理上的问题了。

  当然,在必要情况下,仍然得用比较温和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按照《开罗协议》的规定,战争期间,以色列仍然是犹太人的聚居地,并且由共和国与欧洲的联合部队负责以色列的安全。在战争结束前,以色列将逐步撤除犹太人定居点,并且将占领的巴勒斯坦地区与戈兰高地归还给巴勒斯坦与叙利亚(在此期间,将成立一个独立的巴勒斯坦国)。战争结束之后,共和国将以战胜国的名义,担保将愿意离开的波多黎各人迁往其他地区,而欧洲将担负起转移安置犹太人的工作。

  毫无疑问,这是两笔非常巨大的开支。

  虽然文件上只有一句话,但是落实下来却没那么容易。

  根据相关记录,为了迁徙安置大约300万波多黎各人,在战后5年间,共和国当局为此总共开支近2万亿元,其中仅支付给波多黎各人的迁徙安置费就多达12000亿元,而共和国相关管理机构的行政开支都有好几百亿。

  不管怎么说,战后安置不是战时强制迁徙。

  虽然就像前面说到的那样,共和国当局可以充分利用战胜国的有利条件,通过扶持的傀儡政权,以战时名义强制征用波多黎各人的私人财产,并且强制转移波多黎各人,但是处于维护战后秩序考虑,共和国当局并没这么做,而是把选择权留给了波多黎各人,由他们自行决定去留。

  反过来讲,共和国这么做也没有吃亏。

  战争结束后,共和国当局宣布将选择权还给波多黎各人,由波多黎各人自行决定去留的时候,一些欧洲新闻媒体就指出,共和国这么做,实际上是一箭双雕,不但没有付出多大的代价,反而从中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