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白云苍狗
�底的汤渣不肯放:“不……不是吧?汤煮得这么好喝!求大厨包养!”

  其实杨梓苏的厨艺已经算是很不错了,没想到山外有青山,这个病人竟然是烹饪的高手。可对方举手投足都自有一段风流,杨梓苏看他的模样和气质,实在想象不出他下厨有板有眼的模样。他……到底是什么人?

  医馆是越来越神奇热闹了。

  病人很快成了医馆的红人。世上很少有人会拒绝美食,也很少有人会拒绝美人。

  受欢迎的病人说自己叫裴探花,之前走路时不小心被雷劈了,还遇到仇家落井下石戳了他一剑,其实他就是个卖胭脂的,以前在平康坊给姑娘们画眉,很受姑娘们喜爱。

  第二天清早裴探花就出门了,说是到一家钱庄去,赎回什么抵押品。

  这个风流潇洒的裴探花,不会是赌钱赌输了,把儿子给抵押了吧?杨梓苏在心里吐槽。不过也算他运气好,竟然和土豪是旧识,这下子,不管他是欠了多少钱,想必也能还清了。

  五

  “东西已经赎回来了。”

  “那就好。”

  秋夜清凉,投落在窗上的树影有些热闹的意思,穿袖拂襟的夜风,也不令人觉得冷。

  裴探花和叶铿然坐在庭院中喝酒。

  “这些年,我一直以为你死了。”叶铿然的嘴唇还有些苍白,低声咳嗽,眸子里光影闪动。

  裴探花笑眯眯地说:“你还记得北雁吗?当时就是她一箭‘射死’了我。”

  吐蕃将领乞力北雁,配合当年的裴将军演了一出戏,骗过了所有人。从此世上再没有战神裴将军,只有做得一手好菜卖得一手好胭脂卖得一手好萌的裴探花。

  世间谁有覆雨翻云手?白驹过隙,转眼已是十五载;故人一别,指尖流年滴水成千秋。

  “别喝酒了,我给你煮了汤。”裴探花顺便一把将叶铿然手中的酒壶拿走,把汤碗推过去。

  “喔,”叶铿然倒也不难商量,点点头,“汤煮得不错。”

  “哈,花间煮酒,月下吃肉,”裴探花惬意地说,“这些年我红袖添香知情识趣,才知道人生有另一种活法。”

  这些年他过得懒散,却并不糊涂;过得贫寒,却并不局促。

  “但你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变。”叶铿然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爱管闲事。”

  “什么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