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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细细数来,她与传志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传志识破哥哥的暗器,救了那可怜的少年人,两人同桌吃饭,他借走了她的手绢;第二次,哥哥被南宫晚樱偷袭,传志不顾性命相救,三人并肩而战大闹青虎门;第三次……她想起昨夜,她与常不逊缠斗,被骇人杀意压迫,本以为要丧命于此,却听到传志声音,更是被他亲手救下。虽说夜色昏沉,看不清楚彼此面容,她却记得那人的胳膊怎样揽在她肩上,记得她怎样在慌乱中抱紧了他的腰。

  那只是很短的一瞬。

  然而对这个自幼长在闺门、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这一瞬好像就此生根发芽,此后都要在她一生中回荡不息似的。

  她的脸更加红了,胸膛起伏不止,抱过他的手臂热得厉害。她长长舒了一口气,心事重重去找传志,连有人端着饭菜送进院里,招呼她来吃,都没有留意到。被她甩在身后的储忠义一跺脚,气得破口大骂:“奶奶的老子顿顿做好了端过来,一个个还不知道吃,真他娘当爷爷是伺候人的奶妈子!”

  常不逊揽过他肩膀嘻嘻一笑:“小丫头的心事,储兄你不懂,可惜,可喜。”

  储忠义将汤勺在碗里搅得咣咣响:“可惜啥,又可喜啥?”

  常不逊啧啧两声,摇头晃脑:“可惜小娃娃痴心错付,往后不知掉多少眼泪;可喜储兄不晓得这人间最苦之事,省却一桩烦恼今早不是吃过了?”

  他莫名转了话头,储忠义也不觉奇怪,嘿嘿笑道:“咱吃饭的本事,不好跟老弟你说。”

  常不逊推他一掌,拂袖跳上屋顶:“小生左右不吃便是,出去打个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