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
msp;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

  赢的仓皇呀,仓皇北顾……”

  胥罡的嗓音不是那种微哑尖锐带着少年感的腔调,自然这首曲子他也没打算依葫芦画瓢的原样演绎。

  辛弃疾的词是骨,曲调是皮,至于歌者的演绎技巧和伴奏的糅合,则是填充丰满的灵魂。

  九十年代中期一战成名的硬摇滚,除了基础的爵士鼓吉他贝斯电子琴,里面独一无二的民族乐器笙的添加更是令人眼睛一亮的存在。歌友会之前,胥罡跟红姐包秋秋及乐队其他成员开小会定曲子商量基调的时候就确定了,笙的演奏者太难找,优秀的更是凤毛麟角,这首歌干脆弃笙,大胆的换用长笛。为了长笛的无缝隙融入,胥罡跟包秋秋两人一人长笛一人吉他的练了好久,甚至一些地方的曲调做了些许的调整。

  长笛是胥罡小时候学过五年的乐器,捡起来从生疏到熟练也很快。胥罡不求显露深厚功底什么的,只有中间一段过门淡化了所有其他伴奏而突出长笛,说简单也简单。只是哪怕只是这样的小小改动也凝聚了演绎者的心血,更何况换了长笛,曲风都变了。

  舞台光调成了幽蓝色,追光灯打在胥罡头顶,有明亮的光晕更有深沉的幽影,一个人站成一杆枪,光明与黑暗并存。

  胥罡弯腰从地上拿起长笛的时候,全场都要疯了。

  最靠近舞台站了个年纪不大的少女,激动的挥舞着荧光棒尖叫连连:“胥罡我爱你!”

  喧闹注入一丝清冷,幽幽笛声响遍全场,是视听盛宴更是无上饕餮的享受。

  “四十三年呀,望中犹记,

  烽火扬州路,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

  一片神鸦社鼓……”

  包秋秋瘦猴样的小身板抱着电吉他,灵活的手指耍花枪样的划过,随着曲子一路激进到巅峰,直接头发一甩,亢奋的滑跪了下去。

  胥罡跟他合作多年,配合默契的开嗓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