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论功行赏(第三更!)
 杀获一分以上而输获相当为下获。

  制度规定,上阵上获为第一等功,上阵中获、中阵上获为第二等功。

  上阵下获、中阵中获及下阵上获皆为第三等。

  中阵下获及下阵中获为第四等。

  下阵下获为第五等。

  这标准基本上就是以战前的条件来分,以少击多才为上阵,兵数,包括人数和装备相当才为中阵,以多击少只能算下阵。

  还要按战争的结果来分三获,杀死或俘虏敌人四成及以上的才为上获,杀敌或俘虏四成以下至二成的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不满一成的为下获。

  最后再根据战前的条件和战后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授功。

  比如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下阵下获为三转,以下递减。

  有了这样一套严密的军功制度,罗成论功行赏也简单的多了。

  “羊角寨一战,我军两千人马袭击百余贼匪之寨,为以多击少,此为下阵。”

  “战后清战,斩贼七名,俘虏一百三十七人,无漏网之鱼,我军无伤,此为上获。”

  罗成最后宣布此战结果为下阵上获,论功为第四等。

  当然,战兵和辅兵又还有区分。

  论功者只有战兵,辅兵不论功,但也能分些赏。

  最后一番统计下来。

  虽然战兵营的集体功为四等,但是斥候队却又还得了一个上阵上获之功,因为他们是以五十人袭一百多人的贼寨,且大获全胜,无人漏网兼自己无伤。

  另斥候队员们还各凭斩首、俘虏授个人功。

  为了表彰斥候队旗开得胜,首立战功,罗成特授予队头赵贵一个先锋第一功,教头老刘一个第二功。

  另授五人第四功,余皆按斩俘赏钱帛。

  “赵贵上前授功领赏!”

  罗成喊道。

  赵贵兴奋的当着众人面来到罗成面前。

  “先锋第一功,赏绢三百匹!”

  这相当于斩获千人匪首之功,不过寨中战利品里并没有这么多绢,因此最后三百匹绢只是个赏金单位,罗成给了赵贵一些金银首饰,折价三百匹绢。

  市价匹绢百钱,三百匹绢,实际折钱三十贯肉好,又值四十五贯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