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胡雪岩的生意经
��借款利率一般为年息三厘,很少超出五厘。但这六笔西征借款最低年息九厘,最高的居然达到了十八厘,也就是说,胡雪岩仅通过这六次浮报的利息差,就侵占国家钱款六百多万两白银。最奇怪的是最后两次借款,当时朝廷在新疆的军事行动明明已停止,本无必要以如此高的利息获得军饷,但胡雪岩还是照借不误。另外,他为左宗棠采购的一万多支来复枪,还有火炮和粮草等,加起来回扣估计超过一千万两白银。”

  李经述接过盛宣怀递过来的账本,翻阅了一下,里面详细记载了胡雪岩在左宗棠西征新疆五年时间里购买的军用物资,原来买洋人的军火、机器拿回扣就是胡雪岩发家致富的法宝,左宗棠1866年创办福州船政局,1872年率师进驻兰州后还建立“兰州制造局”,这些官办企业采购机器物资,背后的商人也是胡雪岩!那么,与其说胡雪岩经营商业致富,不如说他经营权力,完全颠覆了李经述知道的历史上胡雪岩“大善人”和“大商人”的形象!

  不过李经述知道,这在晚清也属正常,每一个晚清高官的背后,都有一帮商人帮忙打点。比如,张之洞,背后就是协同庆票号;甚至在北京营业的山西票号,手中都有一个名册,有投资价值的各级官员情况都在上面,只要名字在册,张口银子就到账。

  邵友濂这时拍案而起,慷慨激昂地说:“胡雪岩发国难财,这真是奸商谋利,病民蠹国,虽籍没其资财,科以汉奸之罪,殆不为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