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去看看,我也是,有时,我只是想走出去,无论身边有多么令我满足的东西,满书柜的书,可口的食物,甜蜜的情人,有前途的事业,都是我一点点地收集到身边的,他们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但是,全没有用!以前惟一可令我受到召唤的是朋友们,那些凑在一起排解寂寞的朋友,这些朋友曾在一起把被市俗定义的荒唐事当正事儿来做,但是,朋友们结婚了,朋友们都更有主意了,大家不再像多年前那样彼此需要了——人们似乎更需要一个忠诚的伴侣,在一起保卫他们挣下的一份私有财产,一份个人趣味,那就是家,用两个人的力量与这个世界碰撞,反正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个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能够最大限度地认同自己,在那里,他们可以嘲笑别人,支持自己,让他们显得不再孤零零的,也许这是最合理的生活了,可使现实中的欲望获得最大化的满足——当然,我很欣赏,我很同意,但那又能如何?共同谋划到彼此的葬礼时,也该踏实了吧?葬礼前需要做什么?安排好遗产,教育好子女,说好了仍要彼此想念,还有什么?

  相信自我

  有神的世界我喜欢,因为“有”比起“无”来,总是多了一些什么,使得我们这个世界更加丰富,想想天上飞着空行母,天使挥动翅膀从云中穿中,去拯救某一个落难的人,当然叫人高兴,不过,对于一位思考者来讲,在很多领域内,神完全是个多余的概念,因此不要也罢,我们炒一盘菜的时候,神能帮上什么忙呢?换个角度讲,我们说菜里有盐有味精有油有蒜就够了,再非要说,菜里还有细菌有空气有矿物质呢,但要说到菜里有还神,那就成玄谈了。我相信,不信神的人自有他们的道理,其道理之坚实,就像相信神的人一样。

  在闲谈中,我们谈天说地,谈鬼说怪,这是很自然并且有趣的,但有一种谈论,叫我不太喜欢,那就是某一个具体个人,高举着神的名义说话,至于嘛!我觉得依靠人类自己的痛苦经验,运用头脑,张嘴说出“十诫”完全可能,用不着什么上帝的帮助,这一点,只需随手翻一翻法律方面的书就成了,特别是法理学方面的书,看完之后,会觉得人们考虑事物之周到详尽,神是没法比的。

  话说到头儿,我认为,需要宗教来提升自己的人,一般来讲,是一些缺乏安慰的人,一些对人性中的黑暗深怀恐惧的人,或是缺乏理想的人,于是拿宗教理想当作自己的理想,拿教主当他们的榜样或靠山,不过我看了一些宗教书,发现那些教主比较了不起的一点是,他们可不跟人类一样狭隘,如果说爱或保佑,他们会爱或保佑每一个人,而不仅限于相信他们的人,所以,那些不信教的人也有福了。

  现在,我仍相信自我,我相信,我们都曾有过一些失去自我经验,当我们以一个渺小的个人,去面对整个世界时,时不时地失去一会儿自我肯定是难免的,即使是面对一小部分世界,我们也会失去自我,当追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