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族也没有被灭绝,守着自己的龙岛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只要龙族长到一百岁就能够血缘觉醒,从他们成年那一刻他们就有让人仰望的传承记忆。

  在龙岛出生的小龙在一百年的时间更加是孜孜不倦的吸龙族长辈给予的教导和书籍上的知识。

  这种知识渊博和初成年处事想法上的稚嫩相结合,造成很多人觉得龙族骄傲自大,虽然魔武双修但是脑袋却没跟着发育的错觉。

  所以吟游诗人口中的龙族总是愚不可及,引得一个个野心的勇者前仆后继的去屠龙。勇士出现了,勇者去屠龙了,勇者触怒了恶龙了,勇者最后毫无消息。人们叹息的同时吟游诗人又多了个恶龙食人的故事。却不知道龙族的记载:

  森林龙哈帕斯遇见一个有着漂亮金发的人族,将他当做藏品一样放进了他的金库之中,没想到两天以后,这个人族从奔奔跳跳的活泼样子变成了奄奄一息的样子,那一头漂亮的金发也变得暗淡起来。

  哈帕斯不能忍受他的财产失去光泽,当时龙族还没有变化人形魔法,一向自傲的龙族怎么可能会创造成为其他种族模样的魔法,龙族是整个世界,不,是整个宇宙最好的种族。

  没有变形魔法,也没有共通的语言。当时离现在的年代太过久远了,连第一次神魔大战都还没有开始,各族之间各有地盘,人类还没有繁殖到遍布世界的地步。

  最后哈帕斯参考了森林魔兽哺乳小幼兽的行为,给那个人投食,一开始抓了一只母魔兽给那个人类喂奶,哈帕斯满意的看着他的财产像嗷嗷待哺的羊羔一样拼命喝奶。

  想着要再抓几只母羊的时候,他的财产一剑把魔兽给杀了,把他装金币的一个箱子砸烂,从身上掏出一个什么东西把那个镶嵌了许多漂亮宝石的木箱给烧了烤起肉来。

  当时哈帕斯那个心疼哦,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宝石拿出来擦一擦又变得光亮如新了。

  哈帕斯抱着对自己财产的最大宽容,原谅了人类的任性捣蛋,慢慢把那个人的头发养的金光闪闪,哈帕斯甚至觉得这是他所有藏中最好的一个,抱着炫耀的想法,把这个人类带回到了龙岛,还写了一篇饲养手册给好友们观赏。

  因为那个叫维森的人类是个乐观派的人,哪怕一个人到了龙族的大本营,也抱着一颗打败恶龙的心去挑战这些龙。慢慢地大家都知道了哈帕斯家里有一只喜欢拿着一把脆脆的剑指着龙,做出打架的架势到处挑战的人类。

  一些母龙可怜哈帕斯整天跟着这个人类,就怕别的龙把他给打死了。哈帕斯只是嘿嘿笑着给他们炫耀自己家的宠物。

  因为是哈帕斯的宠物,其他龙当然不会下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