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章 脑壳疼
�世纪一样的漫长。

  而对陆笙来说,此生最浪漫的一刻,就是和步非烟依偎在云海之巅看日出,云海之下是灵尊的呼噜声,云海之上是迟来了九天的第一道金光。

  太阳重新升起,陆笙悬起的心这才落下。

  陆笙望着天空,粉红色的天已经一片蔚蓝。

  八个月后……

  “爷娘闻女来,举身赴清池。阿姊闻妹来,自挂东南枝,阿弟闻姐来,琵琶声停欲语迟。横眉冷对千夫指,安能辨我是雄雌?谁写的?”

  眼前两个小东西,一个低头看足,一个仰头望天。

  自从服下清心丹走过前世今生之后,陆笙对前世的记忆也堪称恐怖。两个孩子八岁了,除了启蒙教育和经史子集之外,陆笙为了提高他们的修养……主要是为了提高小凤凰的修养,所以格外给他们添加了一类学业。

  作诗!

  作诗这东西这个时代还停留在盛唐时期的那种作风,讲究的是一气呵成,一字不改。这是盛唐的气度,也是盛唐的风采。

  像后期纠结推敲两个字三年的情况,本世还没有出现。

  所以,作诗是非常考验临场能力的。兴致高了,当场作诗,中间不能停顿。就好像,七步成诗一样。

  陆笙自知自己不是个有诗才的人,虽然全世界都不信可陆笙信。

  前世有一句话是什么来着,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继承了老陆家优良血统的两个娃娃,必须不能给老陆家丢脸吧。

  所以,陆笙把自己堪比变态的记忆,刷刷刷把前世看过的诗,背过的诗,洋洋洒洒全都写了下来,然后丢给两个孩子。

  去吧,去背吧。

  一个学期时间,每天背十首。以两个孩子的智商,每天十首也就一炷香的时间。毕竟,记忆力是老陆的强项。

  陆笙觉得,这么天天背诗,天天哼哼下来,就算填鸭子也得填出半桶水来。所以,陆笙也就不再管了。

  可没想到啊,陆笙很快就出名了。

  两孩子把诗集带到了学院,不懂的句子还跑去问老师。这下子,引发了楚州士林的十级地震。

  那一本诗集,随便拿一首出来,那都是流传千古的名篇。但是,这些诗作竟然全部都是没有听说过的。诗集上面也没有署名是谁的。

  “谁的?”

  “操,特么这些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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