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幻梦
��的男生。

  那正是维尔文!

  “如果你要点廉耻,就快点滚出去。维尔文可是我们学校的骄傲,这次球队肯定会在他的带领下战胜boston来的别校球队。”

  董蝎一把死死揪住雀斑男生的衣领,怒道:“你再说一遍!”

  “再说几遍都一样!”雀斑男生怒吼道:“你不过就是运气好,才被戈米尼克家收养的,你也配?你这种低贱的人,也配得上戈米尼克家族这样的富豪家族!你甚至都不是m国人,而是z国人!”

  ……

  董蝎一直都不喜欢ny这座城市。

  虽然new york是m国最繁华的城市,但董蝎却在这里毫无归属感。每一个人,时刻都在提醒他,他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即使进入21世纪,这个星球上依旧多的是以拥有m国国籍为荣耀,甚至无数人宁可偷渡来m国生下孩子,只为让孩子拥有m国国民身份。

  其实,维尔文伯爵收养董蝎的时候,曾经想安排他加入m国国籍。但因为父母的谆谆教诲,他始终坚持保持自己的z国国籍。他以前曾经听舅父说过,舅父曾经很憧憬m国,觉得m国是人间天堂,m国国民都是天选之民,一直都以加入m国国籍为荣,可是在这一点上母亲和舅舅的分歧却是无比巨大。而且,m国国籍也不想加入都可以加入的,舅父甚至都没能拿到绿卡。

  董蝎和维尔文的关系,一直都很微妙。他一直都看得出,维尔文对自己始终有种若有若无的隔离感。维尔文这个人表面上很理智,但实际上他无时无刻不表现出自己强烈的优越感。嘴上总是十句话不离开《圣经》,但他不过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语句罢了。

  放学的时候,维尔文终于发现了董蝎嘴角的伤痕。

  “你怎么了?”

  “和人打架的。”董蝎索性也就直说了:“一个长雀斑的男生,好像是叫凯伦·李。”

  “他啊?学生会的人。”

  “学校的人,都很讨厌我吧?”

  “你是那么觉得的吗?”

  董蝎抿了抿嘴唇,问道:“为什么?”

  “你认为呢?”维尔文依旧淡淡地看着董蝎,“若要获得他人尊重,就应当用自己实力来证明。”

  这句话,说得似乎很有道理,但完全是含沙射影在讥讽着董蝎。

  “你对那些恶魔使者太过同情悲悯的事情,我也就不说了。”维尔文接着缓缓道:“然而你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