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爱上了摇滚乐的约翰逊(4200+章节,求订阅~)
到了酒吧,他们的朋友也已经早早的等在那里了。

  约翰逊门儿清的给众人点了东西,然后叫来自己乐队的几个人与琳达等人认识。

  “琳达小姐?”

  乐队中的贝斯手,认出了琳达,而琳达显然也认出了对方,因为他正是当初帮助吴见夜录制那三首歌的贝斯手利文斯顿。

  同时琳达突然想起了,约翰逊说他新学了几首歌,该不会是.......

  “利文斯顿!”琳达机械的点了点头,然后有些可怜的看着约翰逊。

  不过此时约翰逊并没有注意到琳达的表情,而是兴奋的说道:“你们在这里好好的坐着,我刚刚学了三首新歌,你们听着!”

  说完直接拉着整个乐队准备上台演出了。

  忘了说了,这家酒吧其实就是约翰逊家族的产业。

  当《don't,cry》的前奏响起的时候,琳达彻底的无语了,这三首歌琳达已经不知道听了多少遍了。

  然后她看到了台上的约翰逊,神情有些朝圣般的拿起话筒,唱出歌曲的时候,她知道吴见夜将会在约翰逊的人生道路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阴影的存在。

  酒吧里的人,显然是都听过这首歌的,不少的人举着酒杯,跟着约翰逊高歌,而越是如此,约翰逊的神情越是陶醉,他喜欢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

  “这首歌我已经听了十多遍了,现在听依然十分的震撼!”詹金斯站在那里,随着音乐一起合唱了一会,然后坐下一脸兴奋的说道。

  “是啊,不光是这首歌,还有两外两首歌同样是十分经典。”布雷克也在旁边感叹道。

  随后两人的话,引起了其他人的共鸣,开始讨论起三首歌的优劣,不过很显然琳达的这几个朋友,都被这三首歌圈粉了。

  詹金斯,布雷克,还有说着更喜欢《one》的雷吉,以及更喜欢《smells

  like

  teen

  spirit》的伊斯.......

  他们都是当初与约翰逊与琳达一同前往华夏的朋友,换句话说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经历,就是被吴见夜给骗了.......

  “我真的很好奇,到底是哪一支乐队写出了如此经典的歌曲!”詹金斯一脸向往的说道。

  “是啊,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处专辑,到时候我一定要买十盘放到家里珍藏起来!”伊斯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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