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_第171章
;就只能这样了,他得回国。

  从逃出来到再次回去,中间只不过隔着短短的一个星期,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漫长得好像是过了好几年。

  幸福来得太快,走得又太匆忙,还没来得及去回味。

  他不舍得走。

  他甚至已经打算好了要在院子里种上什么树,等来年春天,树上就会结出硕大的果实。

  到时候,他跟小天就去领养几只狗,金毛、阿拉斯加、哈士奇都要养。

  就像一开始说好的那样。

  太突然了。

  路爵一个人呆呆的在房间里坐了很久,然后才开始拾他和小天的行李。

  俩人几乎是空着手来的,但是拾起来才发现行李竟然有这么多。

  路爵把被子了起来,这才发现枕头底下有个很厚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木色的封面,被翻了很多次,边角都有些打卷,很破。

  路爵把被子塞进衣柜里,翻开本子看了一眼。

  刚掀开第一页,他的眼泪就掉下来了。

  小天的字儿向来很丑,像是刚学会写字的小学生,一笔一划带着一种滑稽的端正。

  而第一页满满的一整页都是路爵的名字,黑色的笔迹铺满整张白纸,没有一处空隙。

  小天笨拙的,练习着写路爵的名字,写了无数遍。

  翻开第二页。

  “7,来部队的第7天。想爵哥。”

  “第8天也是。”

  “今天jio折了,很疼,想爵哥。第9天。”

  ……

  笔记上记录着路天每天经历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儿,通过短短的几个字,路爵仿佛看到这个酷着一张脸的小男孩在部队里的生活所有点滴。

  他抱怨着,不满着,倔强又孤单,却一直都在成长,一步都没停。

  “第298天,每次只要一想到很快就能回去了,我就充满了动力。今天,例行想爵哥。”

  “第300天,我真的好想爵哥啊,他有没有想我啊,他会很忙吧,压根没空。”

  ……

  “十五是我最讨厌的数字,因为我们之间,相差十五岁。今天是第325天,难熬。偷亲爵哥一口。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