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一章 妞妞:一步错,步步错
我不要怨他,他是很想给我治病,让我当他的媳妇。
可是,他妈不愿意。
家里已经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年底的时候就结婚。
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但是从他的口里听到,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我仍旧非常愤怒!
我力的拿起窝窝头,直接砸向他,想要将他给轰出去。
我的这个行为直接激怒了他,他又对我行了不轨之事,说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还生着病呢,他就这么对我,这和禽兽有什么分别?
我试图反抗。
然而,哪怕我健康的时候,都不是王大志的对手,现在浑身无力,就更拿他没有办法了。
也许是我惊怒过度,直接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王大志已经离开了,我不在村子里,而是在镇上的一家招待所里。
我旁边坐着一个人,不是谢勾哲,而是一个有着一头棕色的秀发,和一双碧蓝色眼睛的人。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认出来了对方是谁。
我以为我是恨时楚依的,可是看到她的时候,我心里涌现出最多的,不是恨意,很是欣喜。
我很想和时楚依相认。
然而,她早就已经认不出来我了!
她不仅没有认出来我,看向我的眼神当中,还带着一抹同情。
从小到大,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同情。
于是,我将到口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既然时楚依已经忘了我,那就让从前的事情成为过往云烟吧!
我从时楚依的口中得知,她就是来镇上义诊的大夫之一,是谢勾哲把我带到了这里,让她给我看病。
没有想到,我当初举报了她,她不仅没有像时爷爷一样死于非命,竟然还成为了一名大夫。
看时楚依的穿着打扮,她的生活水平应该很不错。
哪怕没有时爷爷的庇护,时楚依依旧是挂在天上的明月,而我却是那路边的野草,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倒。
我不禁感叹,果然是同人不同命啊!
时楚依并没有和我说太多话,就去厨房给我熬小米粥了,
等把小米粥熬好了,谢勾哲盛了一碗,一口一口的喂给我喝
可是,他妈不愿意。
家里已经给他说了一门亲事,年底的时候就结婚。
虽然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但是从他的口里听到,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我仍旧非常愤怒!
我力的拿起窝窝头,直接砸向他,想要将他给轰出去。
我的这个行为直接激怒了他,他又对我行了不轨之事,说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还生着病呢,他就这么对我,这和禽兽有什么分别?
我试图反抗。
然而,哪怕我健康的时候,都不是王大志的对手,现在浑身无力,就更拿他没有办法了。
也许是我惊怒过度,直接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王大志已经离开了,我不在村子里,而是在镇上的一家招待所里。
我旁边坐着一个人,不是谢勾哲,而是一个有着一头棕色的秀发,和一双碧蓝色眼睛的人。
几乎是一瞬间,我就认出来了对方是谁。
我以为我是恨时楚依的,可是看到她的时候,我心里涌现出最多的,不是恨意,很是欣喜。
我很想和时楚依相认。
然而,她早就已经认不出来我了!
她不仅没有认出来我,看向我的眼神当中,还带着一抹同情。
从小到大,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被人同情。
于是,我将到口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既然时楚依已经忘了我,那就让从前的事情成为过往云烟吧!
我从时楚依的口中得知,她就是来镇上义诊的大夫之一,是谢勾哲把我带到了这里,让她给我看病。
没有想到,我当初举报了她,她不仅没有像时爷爷一样死于非命,竟然还成为了一名大夫。
看时楚依的穿着打扮,她的生活水平应该很不错。
哪怕没有时爷爷的庇护,时楚依依旧是挂在天上的明月,而我却是那路边的野草,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倒。
我不禁感叹,果然是同人不同命啊!
时楚依并没有和我说太多话,就去厨房给我熬小米粥了,
等把小米粥熬好了,谢勾哲盛了一碗,一口一口的喂给我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