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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君千里终需一别,唱得再久,也总会有最後一首。”

  “不要──”

  “诶,不要这样。”黎舒摇摇头,也被他们弄得有些伤感,低头将风衣脱了,甩给一旁工作人员,又整了整衬衫的衣领。

  “啊──啊!!啊──”

  利落而优雅的动作,看似平常却x感无比,台下的歌迷立刻忘了唏嘘,光顾尖叫去了。

  就知道这招会有作用,黎舒太明白自己何时最迷人,没有什麽颜色能够比红色更衬他。他带著轻笑,再次开口:“好啦,安静听我再唱一首好不好?”

  扶著麦,他微微扬起头,眼睛慢慢的扫过黑暗中的全场观众,“嗯,我要谢谢你们,陪我这麽久。我需要谢谢的人太多。我来香港十年,能够一直唱歌,能够成功,是因曾经有人爱我,信我,愿意帮我,我今天才能站在这个舞台上。虽然我最该谢谢的那个人,他再也听不到了。”

  说到这里,黎舒的眼框微微的泛红,“所以我今天想唱一首老歌,送给你们,送给他,也送给这座城,谢谢。”

  他说著谢谢,深深的弯下腰鞠躬。再起身时,郑鸣海已经在身後的乐池中拨了弦,熟悉的旋律响起,黎舒回头望了身後的男人一眼,再转过头来,却望向控台的方向:

  “徐徐回望,曾属於彼此的晚上

  红红仍是你,赠我的心中豔阳

  如流傻泪,祈望可体恤兼见谅

  明晨离别你,路也许孤单得漫长”

  控台里依旧站著荣耀锦,他没想到黎舒会唱《千千阙歌》,都没看他排过。也是,这首歌他刚来香港时在酒吧里曾唱过百遍千遍,哪里还需要排。

  那时侯他拿他全无办法,他不接受他的帮助和感情,哪怕只是作为朋友。他说荣先生,我们不是一路人,我不可以再错一次。

  他骂他不知好歹,你以为这是北京?香港这样好混?!黎舒却说,再难混我也不会再去卖!

  非常幼稚和固执,他们俩都是。荣耀锦的朋友开始笑他,什麽样的人没有,你偏要跟他耗,学人家做情圣是吧?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觉得这样就好,让他去吧,爱情,也没有什麽大不了。

  荣耀锦再脸皮厚,也渐渐的开始放手。他去看他时再不与他说话,只坐在角落里看他每天被客人一遍遍的要求唱这首《千千阙歌》。他也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