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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後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

  ☆、3 朋友

  第一次见到郑鸣海的那个晚上,是黎舒永生难忘的夜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同陌生人一起毫无顾忌的在街边唱歌喝酒,大笑,也第一次喝醉,走起路来东倒西歪,好像踩在云端上。

  他一下子认识了四个人,郑鸣海魏蕾,和善的鼓手光头和斯文贝斯手眼镜,他们说小舒你长这麽好看,来做我们的主唱吧,这样海子就能专心做吉他手,我们也不用忍受某位大小姐的半调子吉他啦!

  魏蕾气得哇哇大叫,骂他们没良心,黎舒一个劲儿的摇头,不不不我不会,我不会唱歌!要我唱没人会喜欢的!

  结果魏蕾一听更生气,谁敢不喜欢我们黎舒?!谁敢?!

  谁说不敢,谁都敢!

  喝醉的黎舒坐在马路牙子上,在陌生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大哭。

  把这麽些天一直压抑著的委屈、悲伤、还有愤懑都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

  他想不明白,苦苦努力了十几年的东西,顷刻间便被人硬生生的剥夺,而他还什麽都做不了,只能没用透顶的逃跑。

  他这一哭,魏蕾的酒都给吓醒了,她猜他遇到了什麽事情,却没想到能让他这麽伤心,可她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好坐在他身边陪他伤心。

  郑鸣海是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他让另外两人先走,然後拉起自己女友,看她还能走,就把烂醉如泥的黎舒背到背上,三人一起回了他租的房子。

  第二天黎舒是被照到脸上的阳光惊醒的。还没睁眼,就感觉自己躺在干燥柔软的床垫上,身边有个暖烘烘的热源和平稳的呼吸,清晨的北方空气微凉,一切都说不出的舒适,除了头还稍微有点疼。

  黎舒睁开眼,立刻就见到了近在眼前的郑鸣海。他昨晚可没黎舒好命,把黎舒背回来,一进门黎舒就吐了他一身。他跟自己都晕呼呼的魏蕾一起折腾了半天,总算把他弄干净了塞床上,这才倒头大睡。

  郑鸣海的五官有著北方男人特有的大气鲜明,但皮肤又相当不错,就一点都不显得糙,再加上眉毛和头发都特别浓密,更显得英俊迷人。此刻黎舒看著他近在咫尺的睡脸,昨晚那种浑身发热的感觉又涌了上来。仔细想想,好像从小到大,第一次与人这麽轻松的接近,却没有一点不自然。

  “嗯……醒啦?”郑鸣海也醒了,眨眨眼好笑的看著黎舒,眼前的男孩双眼湿漉漉的,看他的眼神像只半大的小狗。他情不自禁的挠了挠他的脑袋:“头疼不?傻小子,不能喝还逞能。”